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黄某因朋友的女儿王玲考上大学,将手表一块送给王玲。以下各选项中对黄某行为的认定错误的是:( )
黄某因朋友的女儿王玲考上大学,将手表一块送给王玲。以下各选项中对黄某行为的认定错误的是:( )
admin
2013-12-28
26
问题
黄某因朋友的女儿王玲考上大学,将手表一块送给王玲。以下各选项中对黄某行为的认定错误的是:( )
选项
A、非要式法律行为
B、双方法律行为
C、单务法律行为
D、双务法律行为
答案
8
解析
依《合同法》第185条之规定,赠与行为系双方法律行为(赠与合同)、单务法律行为。虽然赠与可以附条件,但所附条件并不足以改变赠与的单务性。同时,赠与合同不需要特定的书面形式,属于非要式法律行为。故只有D项的认定是错误的,应为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n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文有一名表。某日,张文的好友李进看到了这块表,表示愿出价三万元购买,张文立即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李进分三次将钱在两个月内付清。两个月后,李进只付了一万元,张文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李进承担违约责任。在审理过程中,李进的父母来到法院称李进有间歇性精神病
就房屋租赁关系而言,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就本案处理意见而言,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某甲自有房屋1间,1995年5月1日与乙签订了一份为期2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承租该房。同年8月6日丙向甲提出愿意购买该房屋,甲即将要出卖该房屋的情况告知了乙。到了11月7日乙没有任何答复,甲与丙协商以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支
孙某为武警部队上尉,驻防于甲地,其所属团部位于乙地,原籍为丙地,其妻为丁地人民医院医生。现其妻以感情不和为由请求离婚。案件应由哪一个法院管辖?
拓海公司系私营独资企业,因欠债被诉诸法院,后被判令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拓海公司仍未还债。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其予以强制执行。经查,该公司无偿还能力。在下列后续措施中何种是正确的?
对于下列哪些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不得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
香港华为公司总部设在香港地区,在内地A地设有办事处,并在B地拥有一笔物业。因该公司与内地方圆公司有合同纠纷,被方圆公司诉讼到法院。该合同签订地为C地,并约定于D地履行,但合同现在尚未履行,则有权管辖本案的法院有:()。
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给:
甲企业因买卖业务向乙企业签发一张以乙为收款人的汇票,由丙作为保证人在汇票上签名,汇票的金额为100万元。乙在汇票到期日以前背书转让给丁,丁再将汇票质押给戊,并因其债务不能偿还而由戊取得票据权利,戊在汇票到期时要求付款银行付款时以背书不具连续性为由而拒绝付款
孙某是某一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某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孙某有事情需要离开中国,那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35。慢性二尖瓣关闭不全,最常见的病因是
头颅侧位Χ线平片见不到的是
药库人员在接到药品入库通知后,必须对入库药品进行全面验收,但验收内容不包括
连续运转和移动设备应装设防止两相运行的保护装置,但符合()者可不装设。
加工中心的换刀装置,由换刀机构与()组成。
背书人甲将一张100万元的汇票分别背书转让给乙和丙各50万元,下列有关该背书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简述昆体良的教育思想。
在窗体上画一个名称为Text1的文本框和名称为HScrolll的水平滚动条(Max属性为10,Min属性为0),然后画两个标题分别为“慢”和“快”的标签。程序运行后,移动滚动块,如果滚动块位于滚动条的正中间位置,则在文本框中显示“适中”;如果滚动块位于滚
Lookatthetenstatementsforthispart.YouwillhearashortinterviewwithGeorgeJones,executivedirectorforBreadfo
Schoolintegrationplansthatinvolvebusingbetweensuburbanandcentralcityareashavecontributed,accordingtoarecentst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