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dmin
2018-09-01
24
问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选项
A、因寻衅滋事而致人轻伤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B、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C、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信息泄露的,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D、侮辱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构成侮辱罪
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点为寻衅滋事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扰乱法庭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进行扰乱破坏,情节恶劣的行为。换句话说,只有“情节恶劣”的才会被定寻衅滋事罪处罚。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293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要注意区分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因寻衅滋事而致人轻伤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则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所以,A选项表述错误、B选项表述正确。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法定情形的行为。法定行为包括:(1)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2)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3)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本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可见,致使用户信息泄露的情形,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定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C选项表述错误。D选项所述情形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所谓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以法定方式实施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本罪的行为包括如下几种:(1)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2)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3)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4)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故本题选A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0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哪个说法不正确()。
《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试说明:本条所规定的罪名
甲委托乙购买某型号山地车一辆,乙到商场后发现山地车脱销,担心甲急需使用,遂为之购买普通自行车一辆,甲拒收,乙诉至法院。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__________,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__________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划横线部分应填入的数字是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印刷排版系统软件,付费20万元,没有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后甲公司以高价向善意的丙公司出售了该软件的复制品。丙公司安装使用5年后,乙公司诉求丙公司停止使用并销毁该软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孩童甲、乙在自家门口打纸三角玩耍,另外三个孩童丙、丁、戊在距离3米远处互相用秸秆对刺。甲扭头时被一根秸秆飞出的碎刺刺中右眼,但是由于情况混乱,不知是谁所刺。次日,甲的父母将甲送往医院治疗,花去费用2万余元。对甲的损害
原告中国银行珠江分行(简称珠江银行)称被告传统公司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简称汇丰银行)借贷港币7917万元。该借款由原告作为保证人。还款期届满后,传统公司未能按约归还。对此,原告以保证人身份代其全部清偿。现请求法院判令传统公司还款给原告,或者以其与被告江南公
甲未经乙的允许将专属于乙的某专利用于自己产品中,乙得知后将其告上地区法院。甲自知如果按正当程序必定败诉,便找到在法院负责知识产权庭的朋友丙,希望自己能够在诉讼中胜出,并送给丙财物共计20000元。丙按甲的要求裁判乙败诉的行为如何定性()。
民法典的编纂模式主要有
随机试题
质量作用定律只适用于基元反应。()
市人民检察院对于王某涉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应当如何处理?在侦查中,受聘请的律师要求与在押的王某会见时,应当作出下列选项中哪种处理?
偿债能力指标主要有借款偿还期、()、偿债备付率。
列入分类管理的二类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有( )。
应当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是()。
中国证监会对并购重组委员会的监督措施有()。
下列关于劳动力供给弹性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诗句中的“月”字含义与其他三项不同的是:
下列选项中,正确描述了教育行动研究特征的表达是()。(2014年)
A、cuttingdownonexpenditureondefenseandintelligenceB、increasingexpenditureonnationaldefenseC、allocatingmorefund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