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未经乙的允许将专属于乙的某专利用于自己产品中,乙得知后将其告上地区法院。甲自知如果按正当程序必定败诉,便找到在法院负责知识产权庭的朋友丙,希望自己能够在诉讼中胜出,并送给丙财物共计20000元。丙按甲的要求裁判乙败诉的行为如何定性( )。
甲未经乙的允许将专属于乙的某专利用于自己产品中,乙得知后将其告上地区法院。甲自知如果按正当程序必定败诉,便找到在法院负责知识产权庭的朋友丙,希望自己能够在诉讼中胜出,并送给丙财物共计20000元。丙按甲的要求裁判乙败诉的行为如何定性( )。
admin
2017-08-18
28
问题
甲未经乙的允许将专属于乙的某专利用于自己产品中,乙得知后将其告上地区法院。甲自知如果按正当程序必定败诉,便找到在法院负责知识产权庭的朋友丙,希望自己能够在诉讼中胜出,并送给丙财物共计20000元。丙按甲的要求裁判乙败诉的行为如何定性( )。
选项
A、丙接受财物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B、丙裁判乙败诉的行为构成枉法裁判罪
C、丙的行为构成包庇罪
D、对丙应当数罪并罚
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司枉法裁判罪的认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明知甲侵犯了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为徇私而枉法判其胜诉,使其免于法律惩罚,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和枉法裁判罪,依照《刑法》第399条第3款的规定,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枉法裁判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a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不当得利的情形有()。
甲向乙借款10万元,以其价值5万元的股票质押,1万元的摩托车抵押,同时还请丙做一般保证的担保。以上三个担保都有效。期间甲的股票大跌,市值只有3万元,则丙对借款本金在()内承担保证责任。
甲见候车室的椅子上坐着一女子和一男子,他们面前放着一手提箱,男子在睡觉,女子在看报。甲以为手提箱是该男子的,遂提一只相同的手提箱走上前去,将手提箱互换,被女子发现。手提箱实际上是该女子的,她一直在紧盯着这只箱子。箱内财物计人民币4000元。甲的行为构成(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
当合伙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并存时,合伙人承担责任的方式是()。
下列关于专利权强制许可的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情形中,构成侵犯著作权的是()。
2012年春节过后,甲外出打工,将一祖传瓷瓶交由邻居乙保管。乙因结婚用钱,谎称瓷瓶为自己所有,将其按照市价卖给了丙,得款1万元。2012年7月,乙见甲的房屋有倒塌危险,可能危及自己的房屋,遂以自己的名义请施工队加固甲的房屋。施工结束后,经结算需要支付工程款
在监狱服刑的罪犯甲某因审判监督程序被法院提审,审讯后,因法院囚车一时不能开回,就将其关押在法院的羁押室内,甲某对监管法警乙某谎称家有百万财产,如能将其放走,愿意与乙某平分财产。乙某在甲某的引诱下,以带甲某上厕所为名将甲某放出,让其从厕所逃走,并为甲某提供了
随机试题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犯罪行为是刑事违法行为。()
简述沟通的原则和要求。
心房扑动的心电图特点为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最主要的死因是
下列关于经济增长方式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声发射涡流探测法都()。
税务师受托为某建材商行编制2019年7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建材商行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各类洁具的批发零售。已知建材商行当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已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或认证,2019年6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留抵税额为0元。无待抵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有( )。
1939年10月,毛泽东发表《(共产党人)发刊词》一文,该文中被毛泽东豪迈地称之为“伟大的工程”的是()。
Musicistheresultofthoughtintheformofattitude.Thereisnoonewayofthinking,sincemen’svaluesareasscatteredan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