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市人民检察院对于王某涉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应当如何处理? 在侦查中,受聘请的律师要求与在押的王某会见时,应当作出下列选项中哪种处理?
市人民检察院对于王某涉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应当如何处理? 在侦查中,受聘请的律师要求与在押的王某会见时,应当作出下列选项中哪种处理?
admin
2008-01-30
34
问题
市人民检察院对于王某涉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应当如何处理?
在侦查中,受聘请的律师要求与在押的王某会见时,应当作出下列选项中哪种处理?
选项
A、在24小时以内安排会见
B、在48小时以内安排会见
C、在5日以内安排会见
D、不予安排会见
答案
B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E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再审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82题)
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公益案件审理终结后,渔民梁某以大洲
叶某订购了品尚公司的实木家具一套,合同中约定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品尚公司迟延交付家具,叶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过程中,叶某与品尚公司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协议,叶某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西南公司经决议分立为西云公司和南树公司,西云公司与西南公司的债权人彭某达成书而协议,西云公司承担50%的债务。后南树公司决定减资80万元,账务处理为偿还季某对公司的债权80万元,以满足其之前提出的退股要求。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某市旅游局为参加灯展,委托卢某设计了一款“凤凰于飞”灯,双方未约定著作权归属。该市在园博园举办为期三个月的灯展,“凤凰于飞”因样式新颖,入选参展。对此,下列哪些行为未侵犯著作权?()
6月1日,某厂与陈某签订劳动合同,因生产设备尚在安装调适,合同约定陈某于7月1日开始上班。陈某因病并经该厂批准,7月15日才报到上班。8月1日该厂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关于双方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2014年4月,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甲与乙同时遇难。关于甲、乙股东资格的继承,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帐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
王某于某日清晨使用月票在市公园内露天舞池旁学习跳舞时,突然被旁边一棵树上坠落的枯枝砸在后头颈上,随即被他人送到医院诊治。诊断结论为颈椎髓震荡,颈椎过伸性损伤,王某为此花费医药费若干。因损害赔偿与公园发生纠纷,王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妻病故,膝下无子女,养子乙成年后常年在外地工作。甲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甲的生养死葬由村委会负责,死后遗产归村委会所有。后甲又自书一份遗嘱,将其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丙。甲死后,乙就甲的遗产与村委会以及丙发生争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城市进攻作战,是海军陆战队全域作战能力的重要一环。他们________训练基地丰富的训练资源组织进攻示范观摩,让官兵________了解城市进攻作战与抢滩登陆的差异:对不同建筑物进行结构分析,组织各级指挥员研究探讨进攻战法和人员编组,穿插红蓝对抗进行___
患者长期大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时,下列哪种变化正确
简述债权和物权的区别。[中财2018年研;清华大学2007年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实施施工人主张工程价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中商华联贸易有限公司(海关注册编码1102918123)代理湖南长沙家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海关注册编码4301962104)进口未梳棉花(法定检验检疫商品,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货物系合同卖方台湾某公司在2008年4月于棉花原产国采购后运输进境并存放于某公
下列关于期货交易所合并、分立的陈述,错误的是()。[2015年3月真题]
案例:阅读《雨巷》教学实录(片段),完成问题。片段一:在品味诗歌的过程中,很自然地要涉及对意象的把握。本诗的意象主要有油纸伞、雨巷、“我”、丁香一样的姑娘、篱墙。在谈及这些意象的特点的时候,其他的没有什么障碍,在分析“丁香一样
在教学中,教师提出能激发学生思考的问题,学生为了了解问题的答案,便会对教师的讲解加以注意。教师的这种做法目的是()。
假设多元回归分析中自变量的个数为5,样本容量为50,那么,误差估计的自由度为
Fornearlyacentury,twoUnitedStatesgovernmentalagencies,theUnitedStatesArmyCorpsofEngineersandtheBureauofRecl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