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机构在审查起草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认为,该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未与有关部门协商。对此,可以采取下列哪些处理措施?

admin2020-11-19  40

问题 国务院法制机构在审查起草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认为,该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未与有关部门协商。对此,可以采取下列哪些处理措施?

选项 A、缓办
B、移交其他部门起草
C、退回起草部门
D、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答案A,C

解析 A选项、C选项当选。B选项、D选项不当选。《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9条规定:“行政法规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部门:……(2)有关部门对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部门未征得机构编制、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同意的;……”可见国务院法制机构的处理方式为“缓办”或者“退回起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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