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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刑事诉讼法》与《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反腐败公约》对证人和被害人进行的保护方面的差异。
简述我国《刑事诉讼法》与《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反腐败公约》对证人和被害人进行的保护方面的差异。
admin
2017-05-25
25
问题
简述我国《刑事诉讼法》与《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反腐败公约》对证人和被害人进行的保护方面的差异。
选项
答案
我国《刑事诉讼法》与两《公约》对证人和被害人进行的保护方面的差异主要有三个方面:(1)从保护范围来看,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对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而没有涉及对鉴定人的保护,也没有专门规定对被害人进行保护。两《公约》除了保护证人等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外,还将保护范围扩展到“亲属及其关系密切的人”。(2)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对证人等的具体保护措施。而两公约在这方面的规定则相对具体,如不披露身份、利用高科技方式作证等。(3)我国《刑事诉讼法》仅规定了被害人有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获得赔偿的权利,而没有规定刑事被害人有获得补偿的机制。(4)两公约将被害人视为证人,而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属于当事人的范畴,而证人则属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范畴。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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