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2016年卷二79题,多选)
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2016年卷二79题,多选)
admin
2017-11-28
40
问题
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2016年卷二79题,多选)
选项
A、必要时省政府制定的规章可设定企业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B、地方性法规可设定应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
C、必要时国务院部门可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
D、省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后可在本区域停止实施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
《行政许可法》第15条第2款第1句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故A、B项错误,应选。
《行政许可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据此,C项“国务院部门”字眼错误,应当表述为“国务院”才正确,故应选。
《行政许可法》第21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通过本法第十三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据此,D项正确,不应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M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殴打乙致轻微伤,公安局对甲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裁决。甲不服,经复议后,向人民法院起诉,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关于本案处理,正确的做法有哪些?()
某公安派出所对张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某不服。张某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公安局同时申请行政复议,但两机关超过复议期限后均未作出任何决定。张某遂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派出所的处罚决定。本案的适格被告应当是谁?()
沙河乡人民政府批准了小河村村民甲建房申请。但当甲开始建房时,乙发现甲占了应属自己的一部分宅基地,甲、乙两人遂发生争执,甲以自己有乡政府批准文件为由不予让步。乙对该批准行为是否享有原告资格?()
2006年5月9日,县公安局以甲偷开乙的轿车为由,向其送达1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书。甲不服,于同月19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6月8日,复议机关同意甲撤回复议申请。6月20日,甲就该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司考20
下列选项中属于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原因的有()。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某市建设委员会以某公司的房屋占压输油、输气管道线为由,作出限期拆除决定,要求某公司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但某公司逾期未拆除,亦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某市建设委员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08.2.47)
区工商局以涉嫌虚假宣传为由扣押了王某财产,王某不服诉至法院。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王某涉嫌受贿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法院的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司考2006.2.43)
对不适当的部委规章有权予以改变和撤销的国家机关是()。
关于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如何理解司法效率,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4年卷一第46题,单选)
随机试题
受贿罪
颞颌关节常规扫描最重要的成像方位是
某产妇,30岁,胎儿娩出后,短时间内产妇突然出现烦躁不安、寒战、呕吐、咳嗽、呼吸困难、发绀,首先应考虑
背景某架空光缆线路工程位于南方某市郊,工程初步设计已经批复,建设单位根据初步设计与材料供货商签订了供货合同,并经过招标选定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与施工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时,建设单位认为施工单位在此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会有贷款的问题,双方协商取消了费用
石灰稳定土,水泥稳定土,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等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质量检验项目主要有:集料级配,混合料配合比,含水量,()等。
下列各项中,营运能力对客户()有决定性影响。
阅读下列材料,请根据提供的条件,设计出30.35分钟的课堂练习方法及组织方式。 某高中一年级的田径必修模块中的耐久跑教学,共有学生40人,教学场地在田径场。要求创设教学情境或改变跑的形式,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
"Well,we’reinournewhouse.Let’sgetanewpettogetalongwithit,"Mrs.Brownsaidtoherhusband."Thatsoundsl
【2012年烟台市市直真题】我国不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对于奋不顾身相当于见利忘义对于()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