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公司出资的转让。(吉林大学2013年考研真题)

admin2016-10-26  25

问题 论述公司出资的转让。(吉林大学2013年考研真题)

选项

答案转让出资是指公司的股东把自己所持有的出资份额转让与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受到公司性质的限制。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如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受让权。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应办理转让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出资的条件:(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乐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这里要明确两点:一是在公司股东之间转让出资是完全自由的;二是如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则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但也不是要经过每一个股东的同意,而只要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就行,不同意转让的股东不仅有否决权,他们还有购买该转让出资的义务。如果不购买的,就要被视为是同意转让,这里是既加以限制,又使股东转让出资在一定条件下有路可走,这也是从根本上肯定了转让出资的权利。(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本公司股东有优先受让权,它的作用是有利于维护公司的人合因素,有益于公司稳定。实现这项权利的前提为同等条件才能先买,而并非是绝对的优先受让。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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