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将所持有的A公司债券交付乙,作为向乙借款的质押物。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在债券上背书“质押”字样。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甲的另一债权人丙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债券。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甲将所持有的A公司债券交付乙,作为向乙借款的质押物。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在债券上背书“质押”字样。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甲的另一债权人丙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债券。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dmin
2009-04-14
30
问题
甲将所持有的A公司债券交付乙,作为向乙借款的质押物。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在债券上背书“质押”字样。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甲的另一债权人丙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债券。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选项
A、质押合同无效
B、质押合同自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生效
C、乙对该债券不享有质权
D、乙以债券已出质对抗丙的执行申请,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答案
8
解析
《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2)债券、存款单。第224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甲乙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并将甲所持有的A公司债券交付乙,作为向乙借款的质押物。由此可见该质押合同是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的,是有效的,乙对该债券是享有质权的。故选项A和C错误。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因此,本题中的质押合同自甲将所持有的A公司债券交付乙时生效,而非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生效,故选项B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9条的规定,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本题中,甲乙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在债券上背书“质押”字样,因此甲的另一债权人丙向法院申请执行该债券时,乙以债券已出质对抗丙的执行申请,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选项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d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某公司系转制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15人。全体股东通过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对董事长产生及变更办法,章程未作规定。股东会议选举甲、乙、丙、丁四人担任公司董事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选举甲为董事长。后乙、丙、丁三人组织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会
案情:某公司系转制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15人。全体股东通过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对董事长产生及变更办法,章程未作规定。股东会议选举甲、乙、丙、丁四人担任公司董事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选举甲为董事长。后乙、丙、丁三人组织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会
案情:鸿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从事生物医药研发。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股东为甲、乙、丙、丁,持股比例分别为37%、30%、19%、14%;甲为董事长,乙为总经理。公司成立后,经营状况一直不错。2013年8月初,为进一步拓展市场、加强经营管
案情:鸿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从事生物医药研发。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股东为甲、乙、丙、丁,持股比例分别为37%、30%、19%、14%;甲为董事长,乙为总经理。公司成立后,经营状况一直不错。2013年8月初,为进一步拓展市场、加强经营管
案情:杨之元开设古玩店,因收购藏品等所需巨额周转资金,即以号称“镇店之宝”的一块雕有观音图像的翡翠(下称翡翠观音)作为抵押物,向胜洋小额贷款公司(简称胜洋公司)贷款200万元,但翡翠观音仍然置于杨之元店里。后,古玩店经营不佳,进入亏损状态,无力如期偿还贷款
案情:甲欲出卖自家的房屋,但其房屋现已出租给张某,租赁期还剩余1年。甲将此事告知张某,张某明确表示,以目前的房价自己无力购买。甲的同事乙听说后,提出购买。甲表示愿意但需再考虑细节。乙担心甲将房屋卖与他人.提出草签书面合同,保证甲将房屋卖与自己,甲同意。甲
2009年10月,中国某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公司与波兰某钢铁公司在北京市签订了一份某型号钢材的购销合同。该合同约定如果履行合同发生纠纷,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后波兰公司并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构成违约,并给中国某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公司造
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刘某按约定先行
亨通股份有限公司因天银公司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给付货款600万元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亨通公司与天银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从2009年6月起分三次履行义务,6月底还款300万元,8月底前还款200万元,10月底前还款100万元。法院裁
甲某日晚到洗浴中心洗浴。根据服务员乙的指引,甲将衣服、手机、手提包等财物锁入8号柜中,然后进入沐浴区。半小时后,乙为交班准备打开自己存放衣物的7号柜,忙乱中将钥匙插入8号柜的锁孔,没想到竟将8号柜打开。乙发现柜中有手提包,便将其中的3万元拿走。为迅速逃离现
随机试题
征用和使用草原必须经过哪一部门审核同意?_______。
某公司有高层管理人员5人,高层、中层、基层的管理幅度分别为5人、6人和10人。现该公司通过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了他们的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公司还通过规范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同时,把管理权限更多地授予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
正常成人尿液的酸碱度平均为
A.透明软骨退行性变B.骨赘形成C.非特异性滑膜炎D.关节囊纤维变性增厚、挛缩骨关节炎的原发病变是
Ⅱ型单纯疱疹病毒与下列哪种疾病的发生有关
298K时,反应A(g)+B(g)=2C(g)+D(g)的KΘ=2,若A、B、C、D的起始压分别为100kPa、200kPa、33.5kPa、67kPa,则298K时反应()。
下列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表述,错误的是()。
根据材料,估算我国2013年人口总数约为:
求∫xarctandx=_______.
TopicOnthePopularityofWesternRestaurantsForthispart,youareallowed30minutestowriteashortessayentitledO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