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试卷三第40题)
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试卷三第40题)
admin
2017-03-09
17
问题
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试卷三第40题)
选项
A、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均可提出异议
B、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
C、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D、对于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答案
D
解析
管辖权异议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依法提出该法院对本案件是否有管辖权的主张或者意见。
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与权限。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此可见,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异议只针对一审案件,二审案件是由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不涉及管辖的问题。而一审案件的管辖既涉及地域管辖也涉及级别管辖。因此,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均可提出异议。选项A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可知,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因此,选项BC都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1)、(2)、(3)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由此可见,对于未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属于公法范畴,该法并未规定,对于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陷阱点拨]在这里,我们对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可以申请复议的裁定、决定和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作一总结: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T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对该30万元银行债务的偿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25,单)
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就此向公司管理层提供了一份法律意见书,涉及到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请回答下题。(2010—卷三—94,任)关于子公司设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等六位股东各出资30万元于2004年2月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5年来公司效益一直不错。但为了扩大再生产一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2009年股东会上,乙提议进行利润分配,但股东会仍然作出不分配利润的决议。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10—卷三—71,多)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2011—卷三—70,多)
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10000元,分5个月履行,每月给付2000元。甲、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租金10000元。甲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与丙之间租赁关系。丙认
关于当事人的诉讼处分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80,多)
甲在某报发表纪实报道,对明星乙和丙的关系作了富有想象力的描述。乙和丙以甲及报社共同侵害了他们的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甲及报社赔偿精神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一审判决甲向乙和丙赔偿1万元,报社赔偿3万元,并责令甲及报社在该报上书面道歉。报社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
关于检察机关民事抗诉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44,单)
某省海兴市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吕某所写的报道,内容涉及到同省龙门市甲公司的经营方式。甲公司负责人汪某看到该篇文章后,认为《现代企业经营》作为一本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杂志,其所发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损害了甲公司的名誉,使公司的经营受到影响。于
某省电视剧制作中心摄制的作品《星空》正式播出前,邻省的某音像公司制作了盗版光盘。制作中心发现后即向音像公司所在地的某区法院起诉,并在法院立案后,请求法院裁定音像公司停止生产光盘。音像公司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及停止生产光盘的裁定后,认为自己根本不是盗版,故继续生
随机试题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联系是()
赵、钱、孙、李四人共同设立了一个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赵某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在执行合伙事务的过程中,赵某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100万元的债务,企业财产只有40万元。对于合伙企业不足清偿的6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
需要利用计算机软件分析收集信息的工作分析方法是()。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小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017年1—8月,W省完成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以下简称民间投资)10287.23亿元,同比增长12.6%,比全国民间投资增速快6.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快10.2个百分点,比上半年和一季度分别加快1.1个和6.0个百分点。1—8月,全省民间投资增速比国有
以下关于过程及过程参数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AccordingtoParagraph2,thewriterthinksthat______.Theparagraphfollowingthepassagewillmostprobablydiscuss______.
AllofthefollowingstatementsabouterroranalysisaretrueEXCEPTthat______.
A、Learners’literacyskills.B、Firstlanguagecapacities.C、Firstlanguagemaintenance.D、Secondlanguagestudystrategies.C访谈中
说明:Shell公司现招聘一名经理助理,请按照下列要求写一则招聘广告。内容:1.30岁以下,男性;2.经济学专业,专科学历及以上;3.两年销售经验;4.善于与人沟通,能承受较大压力;5.愿意经常出差;6.有意者请将简历发送至公司邮箱:hum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