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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10000元,分5个月履行,每月给付2000元。甲、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租金10000元。甲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与丙之间租赁关系。丙认
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10000元,分5个月履行,每月给付2000元。甲、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租金10000元。甲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与丙之间租赁关系。丙认
admin
2014-02-25
39
问题
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10000元,分5个月履行,每月给付2000元。甲、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租金10000元。甲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与丙之间租赁关系。丙认为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甲、乙也没有要求给付利息,一审法院不应当判决自己给付利息,请求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的相关内容。丙还提出,为修缮甲、乙的出租房自己花费了3000元,请求抵销部分租金。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下列题。(2010—卷三—97~100,任)
关于二审中当事人地位的确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丙是上诉人,甲、乙是被上诉人
B、甲、乙是上诉人,丙是被上诉人
C、乙、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D、甲、乙、丙都是上诉人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7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本题中,甲、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所以甲、乙、丙均为上诉人。所以,D项是应选项。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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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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