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李某是中国A市某国有K公司驻法国办事处职员,一日去中国驻法国大使馆送文件时盗窃馆内物品,被警卫抓获。李某户籍所在地为中国S 市,但离境前一直在K公司M市分公司工作。则该案应当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李某是中国A市某国有K公司驻法国办事处职员,一日去中国驻法国大使馆送文件时盗窃馆内物品,被警卫抓获。李某户籍所在地为中国S 市,但离境前一直在K公司M市分公司工作。则该案应当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admin
2014-07-03
39
问题
李某是中国A市某国有K公司驻法国办事处职员,一日去中国驻法国大使馆送文件时盗窃馆内物品,被警卫抓获。李某户籍所在地为中国S 市,但离境前一直在K公司M市分公司工作。则该案应当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
A、由A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由A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C、由S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由M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
2
解析
根据《刑诉法解释》第1条:“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馆内的犯罪,由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他的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并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20条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该案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L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下列关于退回补充侦查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06—卷二—35,单)
某看守所干警甲,因涉嫌虐待被监管人乙被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期间,A地基层检察院认为甲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遂作不起诉处理。关于该决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二—24,单)
在一起伤害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甲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如何处理?(2008—卷二—33,单)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05—卷二—97,任)
法庭审理一起盗窃案。辩护律师出示、宣读了一份其本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向证人王某调查的谈话笔录,证明盗窃案件发生时,被告人与证人王某在一起看电视,没有作案时间。公诉人对谈话笔录提出了质证意见。下列缺乏法律依据的质证意见是:(2004—2—93,任)
犯罪嫌疑人甲于1994年因琐事将邻居捅成轻伤后逃跑。2000年春节他以为没事,回家过年。被害人发现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将其拘留,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2003—2—92,任)
下列有关对扣押、冻结财产的做法,正确的有:
蒋某和朱某之间发生土地使用权争议,行政机关作出裁决确定争议土地的使用权属于朱某,蒋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通知朱某参加诉讼,则朱某在本案中的身份是:
张某先后犯有强奸罪、诈骗罪、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0年、15年,对张某进行数罪并罚时,应当选择的量刑幅度是:()
2000年3月1日,张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内未发现张某有漏罪,也未发现张某犯新罪。但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发觉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曾强奸一名妇女。那么正确的做法应当是:()
随机试题
观照历史上多次出现过的媒介融合的进程结果,媒介材料的变更,绝不等于思想生活变现,正如汉字生产的主线,也绝不会因为纸张代替了简牍而出现颠覆性变化一样。事实上,简牍的汉字同纸张的汉字,并无太大差别,顶多只是字体有些不同而已。不可否认媒介变化肯定会带来表达的不同
水环境点源调查的原则应以()为主。
ABS融资方式中,组建SPC的作用是()。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包括()。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基本要求是()。
一纳米是一米的(),略等于45个原子排列起来的长度。
某工厂周一至周六实行每天三班制(早班、中班、晚班),且每周日全体工作人员公休。每班仅需要一名操作员工作,现有五名操作员按固定顺序轮流上班,已知甲操作员2016年的国庆节(周六)当天是中班,那么下一年的元旦,甲是什么班?
统计功效是()
使用VC6打开考生文件夹下的源程序文件modi1.cpp,该程序运行时有错,请改正其中的错误,使得程序正常运行,并使程序输出的结果为:Hello注意:不要改动main函数,不能增行或删行,也不能更改程序的结构,错误的语句在//*****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