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无效事由的是( )。

admin2013-03-13  33

问题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无效事由的是(    )。

选项 A、超越经营范围
B、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的规定以及违反国家特许经营的规定
C、超越资质订立建设工程合同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无效的事由。合同严重欠缺有效要件,绝对不允许按照当事人合意的内容赋予其法律效果。合同无效的事由通常源于法律的规定。《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因此,BD项属于合同无效的事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助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因此,C项也属于合同无效的事由。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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