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箱包买卖合同,签发以乙公司为收款人、某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银行也予以了承兑。后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赠与给丙。此时,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箱包为假冒伪劣产品。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21-07-05  26

问题 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箱包买卖合同,签发以乙公司为收款人、某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银行也予以了承兑。后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赠与给丙。此时,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箱包为假冒伪劣产品。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该票据无效
B、甲公司不能拒绝乙公司的票据权利请求
C、丙应享有票据权利
D、银行应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D

解析 根据票据无因性原理,票据效力不受其赖以发生的原因行为的影响,因此,即使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交易存在瑕疵,也不会影响票据的效力,所以A选项错误。虽然该汇票有效,但是基于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原因关系瑕疵(箱包为假冒伪劣产品可以理解为欺诈,因此甲公司有权撤销合同;也可以理解为乙公司根本违约,因此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票据抗辩,因此B选项错误。根据《票据法》第11条,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因此,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赠与给丙,虽然丙可以取得票据权利,但丙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乙公司的票据权利。又由于甲公司有权向乙公司主张票据抗辩,所以甲公司也有权向丙主张票据抗辩。所以,虽然丙能够取得票据权利,但是其票据权利存在瑕疵。C选项揭示了丙能够取得票据权利这一点,但是没有明确丙的票据权利存在瑕疵,因此不够准确。在单项选择题中,如果有更合适的选项,则C不当选。D选项涉及承兑的意义。对汇票的付款人而言,一旦承兑,就负有到期付款的义务,所以银行应承担票据责任,D选项确定无疑地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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