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17岁)犯盗窃罪。下列选项中乙、丙、丁、戊构成包庇罪的有( )。

admin2020-12-30  27

问题 甲(17岁)犯盗窃罪。下列选项中乙、丙、丁、戊构成包庇罪的有(    )。

选项 A、甲的父亲找到其在医院的好友乙,乙以医院的名义开具出生证明,将甲的年龄变为15岁
B、公安机关找到甲出生医院当年主持接生的大夫丙作证,由于丙与甲的父亲是老战友,丙篡改当年甲出生时的医院记录,证明甲的年龄为15岁
C、公安机关找到甲出生医院当年主持接生的护士丁作证,由于丁与甲的母亲是同学关系,丁故意作假证,证明甲的年龄为15岁
D、戊明知甲多次盗窃,却故意装作不知,一直未向司法机关反映

答案A

解析 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是指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即以非证人的身份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为犯罪分子掩盖罪行或减轻罪责。如果是证人作假证明包庇犯罪分子的,构成伪证罪。如果不足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或作假证明,而是帮助伪造、毁灭证据的,构成帮助伪造、毁灭证据罪,而不构成包庇罪或伪证罪。应特别注意的是:(1)帮助伪造、毁灭证据罪不为大纲所要求,但由于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特指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不包含帮助犯罪分子伪造、毁灭证据,如果帮助犯罪分子伪造、毁灭证据的,则单独构成帮助伪造、毁灭证据罪。因此,在学习包庇罪时要一并掌握伪证罪和帮助伪造、毁灭证据罪。(2)虽然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特指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但如果出现《刑法》第362条规定的情形,也构成包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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