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简述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简述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admin
2019-04-18
31
问题
简述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选项
答案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被撤销后,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样也具有自始无效的后果,但二者毕竟不同,主要表现在: (1)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也不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争议,该行为都是无效的,是绝对无效;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相对无效,是有条件的无效。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法院或仲裁机关认可是该行为无效的前提条件。 (2)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就没有约束力;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就有了约束力,只有在被撤销后,才丧失法律上的效力。当然,撤销行为具有追溯力,追溯到行为开始。 (3)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或与该民事法律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可以主张无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在受理的案件中发现属于无效范围的,也可以主动确认其无效;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通常是因该行为而蒙受不利的一方,如受欺诈方、受胁迫方)才可请求撤销,其他人不享有撤销权。另外,在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如果属于部分无效的,没有被撤销的部分继续有效。
解析
本题考点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本考点为近来新增考点,提醒考生注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T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带领15周岁的乙在停车场劫持了宋某,将宋某带到郊外一废弃的厂房内捆绑在床上。甲指使乙将宋某携带的现金以及手机、名贵手表等价值3万元的财物搜掠一空,同时甲打电话给宋某的妻子索要20万元赎金,宋某的妻子答应付款。乙受甲指派,在约定时间和地点拿到了20万元赎金
一天深夜,甲、乙以问路为名进人铁路道口值班室。甲与值班员丙闲聊以分散其注意力,乙伺机窃取了丙的手机,被丙发现。甲、乙见行为败露,就将丙捆绑在值班室的床架上,并搜走了丙身上的500元现金。其间,丙朝甲、乙喊叫:“快放开我,火车要来了!”甲、乙不予理睬,径自逃
简述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通过合同让与债权的条件()
当事人享有的抗辩权可以对抗对方当事人何种权利()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通过网上银行
物权变动的原因主要有
简述债权的权能。
作为一般侵权责任抗辩事由的外来原因包括()。
随机试题
微屑层
背景资料某小区内拟建一座6层普通砖墙结构住宅楼,外墙厚370mm,内墙厚240mm,抗震设防烈度7度,某施工单位于2009年5月与建设单位签订了该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写明:瓷砖墙面积为1000m2,综合单位为110元/m2。事件一:现场
采用工作量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固定资产的折旧率与( )无关。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包括()。
中小型的办公会为了便于讨论,一般采取()的会场布局。
人生所有的问题,都是关系的问题。在所有关系之中,你和你自己的关系最为重要。它是关系的总脐带。如果你处理不好和自我的关系,你的一生就不得安宁和幸福。你可以成功,但没有快乐。你可以有家庭,但缺乏温暖。你可以有孩子,但难以交流。你可以姹紫嫣红宾朋满座,但却不曾有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均有权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2013年法学综合课多选第27题)
设f(x),g(x)在点x=0的某邻域内连续,且当x→0时f(x)与g(x)为等价无穷小量,则当x→0时是的()
•Readthistextabouttrademarks.•Choosethebestsentencefromthesentencesthatfollowtofilleachofthegaps.•Foreac
Massadvertisinghelpedto____________(转移重点)fromtheproductionofgoodstotheirconsumpt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