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事实一:甲、乙、丙为骗取钱财,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投资房地产为名,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许诺“投资”的年回报率为100%,先后募集资金总额达1000万元。募集到的资金除用于购买复制淫秽音像制品的生产流水线外,剩余部分被三人挥霍一空。该设备在
事实一:甲、乙、丙为骗取钱财,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投资房地产为名,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许诺“投资”的年回报率为100%,先后募集资金总额达1000万元。募集到的资金除用于购买复制淫秽音像制品的生产流水线外,剩余部分被三人挥霍一空。该设备在
admin
2017-09-06
24
问题
事实一:甲、乙、丙为骗取钱财,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投资房地产为名,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许诺“投资”的年回报率为100%,先后募集资金总额达1000万元。募集到的资金除用于购买复制淫秽音像制品的生产流水线外,剩余部分被三人挥霍一空。该设备在复制淫秽物品时被司法机关没收。最终,募集到的资金无法归还。
事实二:乙归案后,主动揭发甲曾参与一起抢劫犯罪活动并致被害人死亡。该线索经查证属实。
事实三:丙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其本人曾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8
“事实三”中丙的行为性质和量刑情节应如何认定?为什么?(2011年案例分析59)
选项
答案
“事实三”中丙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因为根据刑法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对丙的保险诈骗罪,因成立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D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女)向乙(男)借款1万元,时效期间还剩1年,此时,甲与乙结婚,2年后,甲与乙离婚。乙向甲主张1万元的债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龚某与女青年罗某恋爱,后因矛盾分手,龚某怀恨在心。一日,龚某腰缠炸药包站在罗家门口,情绪激动,民警接报后,一边疏导群众远离现场,一边向歹徒开展心理攻势。民警将其引离村庄60米,龚见势不妙,立即往回冲,企图引爆。民警陆某冲上前抱住龚某。这时,龚某引爆炸药,民
经营水产品的甲因欠朋友乙50万元不还被乙诉至法院,法院作出甲归还乙本金50万元及利息3万元的判决。判决生效半年后甲仍不理睬,并将该款项投入新的水产品加工项目,乙忍无可忍申请法院执行。在执行中,甲用改锥扎瞎一名执行人员的左眼。对甲应当()。
犯罪主体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有()。
经营水产品的甲因欠朋友乙50万元不还被乙诉至法院,法院作出甲归还乙本金50万元及利息3万元的判决。判决生效半年后甲仍不理睬,并将该款项投入新的水产品加工项目,乙忍无可忍申请法院执行。在执行中,甲用改锥扎瞎一名执行人员的左眼。对甲应当
甲在离家不远的一偏僻处发现自己的女友正在遭受两男:青年丙和丁的挑逗侮辱,便前去呵斥,但遭丙、丁的殴打,甲被迫还手。在对打时,一便衣警察戊路过,见状即抓住甲的左肩,但未表明其警察身份。甲误认为戊是对方的帮凶,便掏出匕首朝戊右臂刺去,造成戊轻伤。甲见状逃跑。本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 )。
某药厂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情况下,生产、销售其开发的药品,销售金额达200万元,结果导致5名用此药者死亡。问该药厂以何罪进行处罚?()
甲与乙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为()。(2010年单选33)
随机试题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
慢性浅表性胃炎最主要的病因为()。
以下药物中,没有酶抑制作用的是
A、技术意义B、统计意义C、经济意义D、临床意义E、法律意义处方可作为患者已缴药费的凭证,也是统计医疗药品消耗,预算采购药品的依据。此表明处方具有()
(2006)钢结构的螺栓连接能承受的内力,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路基填筑前原地基为耕地或松土时,应该先清除的土体有()。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规定采用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社交网络
假设所有的选课成绩都已确定。显示"101"号课程成绩中最高的10%记录信息,正确的SQL命令是( )。
有如下程序:#include<iostream>usingnamespacestd;classA{public:A(){cout<<"A";}};classB:private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