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当事人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间为30日?(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当事人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间为30日?( )
admin
2009-05-14
23
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当事人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间为30日?( )
选项
A、吉姆,居住在我国上海的美国人
B、约翰,居住在东京的日本人
C、冷杉,居住在北京的中国人
D、寒冬,居住在韩国的中国人
答案
2,8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程序的规定适用的当事人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同时《民事诉讼法》第249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30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因此BD选项符合题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4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紧急避险(清华大学200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侵权责任构成(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批浓硫酸委托乙公司保管于仓库。不料乙公司所在地刮起台风,大水将甲公司的浓硫酸冲走,浓硫酸泄漏,将丙家鱼塘中的鱼毒死,丙将死鱼打捞上来,出卖给丁。丁吃了毒死的鱼,导致中毒,其家人急忙送丁去医院,因为出租车司机A拒载,
简述要约的撤回与要约撤销的区别。(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研究生入学法学综合题)
材料:案例一:2005年9月15日,B市的家庭主妇张某在家中利用计算机ADSI.拨号上网,以E话通的方式,使用视频与多人共同进行“裸聊”被公安机关查获。对于本案,B市S区检察院以聚众淫乱罪向S区法院提起公诉,后又撤回起诉。案例二:从2006年11月到20
物质帮助权
《票据法》第18条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武汉大学2006年考研真题)(1)此条中的“民事权利”是指什么权利?
案情: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樊某有期徒刑十五年。问题: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
(2014年)案情:赵文、赵武、赵军系亲兄弟,其父赵祖斌于2013年1月去世,除了留有一个元代青花瓷盘外,没有其他遗产。该青花瓷盘在赵军手中,赵文、赵武要求将该瓷盘变卖,变卖款由兄弟三人平均分配。赵军不同意。2013年3月,赵文、赵武到某省甲县法院(赵军居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以每个20元的价格向乙公司出售5000个计算器,要约中写明该要约不可撤销。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如何检测怠速控制阀的工作状况?
能够看到Word2010文档的分栏效果的是______________视图。
关于湿疮的诊断依据,下列描述错误的是
在互斥的投资选择中,选择其中一种投资而非另外一种投资时所放弃的收益,在经济学上叫做()。
建设工程索赔依据中最主要的依据是( )。
宏观经济中的总需求包括()。
假如李先生在去年的今天以每股28己的价格购买了100股某股票,过去一年中得到每股0.3元的红利,年底时为每股33元,持有期收益和持有期收益率分别是()。(答案取近似数值)
布鲁纳认为,无论我们选择何种学科,都务必使学生理解该学科的基本结构,依此而建立的课程理论是()。
简述方差分析与协方差分析的联系与区别。
Whatisbeingadvertis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