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批浓硫酸委托乙公司保管于仓库。不料乙公司所在地刮起台风,大水将甲公司的浓硫酸冲走,浓硫酸泄漏,将丙家鱼塘中的鱼毒死,丙将死鱼打捞上来,出卖给丁。丁吃了毒死的鱼,导致中毒,其家人急忙送丁去医院,因为出租车司机A拒载,

admin2016-06-13  111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批浓硫酸委托乙公司保管于仓库。不料乙公司所在地刮起台风,大水将甲公司的浓硫酸冲走,浓硫酸泄漏,将丙家鱼塘中的鱼毒死,丙将死鱼打捞上来,出卖给丁。丁吃了毒死的鱼,导致中毒,其家人急忙送丁去医院,因为出租车司机A拒载,只好搭乘戊的黑摩的前往医院救治。戊的摩的违章驾驶,被正常驾车行驶的己撞上,致戊和丁均受伤。幸遇路人庚将戊和丁送往B医院。由于主治医生C因工资纠纷心情不愉快,抢救过程中错拿药品,丁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丁是由于内脏严重受撞击,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的。庚新购买的西服被血渍弄脏,庚请求赔偿不成,引发纠纷。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戊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浓硫酸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2)丙家鱼塘鱼死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丁中毒应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
    (4)庚的行为的性质应当如何认定,其所遭受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5)应由谁对丁的死亡承担责任?为什么?

选项

答案(1)甲公司自己承担责任。因为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 (2)丙家鱼塘自己承担损失。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受害人故意和不可抗力是免责事由,因此该损失应由丙家鱼塘自己承担。 (3)丙承担,因为丙作为出卖人,违反了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应当对丁中毒承担责任。 (4)庚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所受到的损失应当由戊和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庚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其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5)由戊和B医院对丁的死亡承担连带责任。C作为医院的工作人员,其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的责任由医院承担。B医院的行为和戊的行为直接结合,构成共同侵权,应当对丁的死亡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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