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为境外企业派遣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2015年是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约翰2015年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从中国境内任职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5

admin2017-01-03  49

问题 约翰为境外企业派遣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2015年是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约翰2015年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从中国境内任职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5000元;从境外企业取得工资折合人民币15000元,不能提供在中国境内外同时任职的证明。
(2)2015年7月1日将境内一处门面房出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4000元,当月发生修缮费1200元(不考虑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费)。
(3)每月以实报实销方式
2015年约翰取得的租赁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选项 A、1680
B、3600
C、3648
D、3840

答案B

解析 修缮费每月最多扣800元,扣完为止。则7月租赁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000-800-800)×20%=480(元);8月租赁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000-800-400)×20%=560(元);9~12月租赁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000-800)×20%×4=2560(元)。2015年约翰取得的租赁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80+560+2560=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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