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宇公司因遗失银行汇票向A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A区人民法院受理并发出公示催告公告后,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下列关于本案无效判决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dmin2014-10-16  21

问题 环宇公司因遗失银行汇票向A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A区人民法院受理并发出公示催告公告后,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下列关于本案无效判决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环宇公司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次日起1个月内向A区人民法院申请作出无效判决
B、A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无人申报的情况直接作出无效判决
C、A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无效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D、A区人民法院作出无效判决后.环宇公司申请公示催告的银行汇票即为无效票据

答案A,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2条的规定,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此外,根据《民诉意见》第232条的规定,在申报权利的期间没有人申报的,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应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1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而选项B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理论,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宣告票据无效属于非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此外,根据民事诉讼理论,失去票据占有的权利人申请公示催告程序的目的就在于通过人民法院作出的无效判决宣告所遗失的票据无效,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一旦人民法院作出无效判决,就意味着公示催告的票据被判决宣告为无效,故选项D是正确的。
    特别提示:本题中的选项A与选项B是意思矛盾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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