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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杰克与香港居民赵某在内地私藏枪支、弹药,公安人员查缉枪支、弹药时,赵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二—23,单)
美国人杰克与香港居民赵某在内地私藏枪支、弹药,公安人员查缉枪支、弹药时,赵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二—23,单)
admin
2014-02-25
24
问题
美国人杰克与香港居民赵某在内地私藏枪支、弹药,公安人员查缉枪支、弹药时,赵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二—23,单)
选项
A、全案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因为私藏枪支、弹药罪和妨碍公务罪都不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
B、杰克由犯罪地中级法院审判,赵某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
C、杰克由犯罪地中级法院审判,赵某由中级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决定是否交由基层法院审判
D、全案由犯罪地的中级法院审判
答案
A
解析
从选项的设计情况来看,本题综合考查了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有关问题。
地域管辖指的是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划分地域管辖所依据的是以犯罪地为主,以被告人居住地为辅的原则。
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法院之间即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22条的规定,各级法院的级别管辖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性的重大刑事案件;(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的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刑事案件;(4)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依据修订前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本案由于杰克是美国人,因此全案都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依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看,外国人犯罪并不一定属于中院管辖的案件范围,且私藏枪支、弹药不会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因此,本案应由基层法院管辖,所以本题现在选A项。
管辖问题是诉讼法学科每年必然会涉及到的考点,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需要关注管辖的有关问题,如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专门管辖还有特殊案件的地域管辖等问题。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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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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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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