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被告人孙某,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后案件依法进行到该市高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该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二审。则下列哪些情形依法应当开庭审理?( )
被告人孙某,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后案件依法进行到该市高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该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二审。则下列哪些情形依法应当开庭审理?( )
admin
2013-03-31
21
问题
被告人孙某,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后案件依法进行到该市高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该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二审。则下列哪些情形依法应当开庭审理?( )
选项
A、辩护人提出影响定罪量刑的新证据,需要开庭审理予以查明
B、该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依法进行二审抗诉
C、被告人孙某提出新证据,需要开庭审理予以查明
D、孙某的妻子在二审期间提出离婚请求
答案
1,2,4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被告人上诉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庭审理:(1)被告人或者辩护人提出影响定罪量刑的新证据,需要开庭审理的;(2)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的开庭审理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提出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所以,D选项不属于法定情形,因此不符合本题要求。本题应选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i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法律的实施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包括守法、执法、司法等环节。下列关于法律实施的哪一选项不正确?()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甲是A公司的员工,由于工作不积极,被公司开除。后甲去另一家经营同类产品的B公司,为了现在公司的利益,甲到处宣扬,A公司的产品质量很差。由于其以前在A公司干过,所以很多人信以为真,不愿意买A公司的商品,使A公司的声誉受到损害,经济上蒙受巨大的损失。不仅如此
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不正确的表述有?()
某甲新交一女友,女友提出假日去山区打猎,甲同意,找到欠其5000元债务的民警乙提出借枪并且表示可以不用再还钱。乙叮嘱其小心谨慎用枪后,将所配的公务用枪借给甲。甲遂携枪与女友乘长途汽车前往山区打猎。在车上,丙(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lo年,已服刑7年,被假释半
符合下列条件的法典是:①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②中国传统封建法典的集大成者③充分体现了汉唐以来确立的封建法律的基本精神、主要制度④体制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部分
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下列问题。所判刑罚既
张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张某另有抢劫罪的重大嫌疑,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关于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罗某承建并经营了某县某寺,成为寺院主事,当地人黄某想分—杯羹,遭拒后怀恨在心。2006年10月20日晚,黄冲进寺内杀害了罗一家四口,制造了该县近30年来最大的一起血案。该案有以下几项证据,属于物证的有:()
随机试题
现所知《西游记》的最早版本是嘉靖、万历时期________,未见传本。现存最早的百回本,是明万历年间金陵________。
A.右下腹痛B.肉芽肿病变C.两者均有D.两者均无克罗恩病(Crohn病)
隧道内应按地下水和运营清洗污水、消防污水分离排放的原则设置纵向排水系统,应能保证排水畅通,避免洞内积水。()
2013年1-7月份,某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0%,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1-7月份,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完成增加值同比下降3.5%;民营企业完成增加值同比增长24.8%:外商控股企业完成增加值同比下降3.1%c,三者增
(2017年真题)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一天中午,六年级学生正在操场上打篮球,突然,小海和小冰扭打在一起。吴老师看到了这一幕,迅速走上前去,严厉地看着他俩,一言不发。看到吴老师,他俩停止了打斗。吴老师说:“瞧你俩刚才的样子,好像恨不得把对方吃了
一种爆发性的、强烈而短暂的情绪状态是()。
小李和小王是同事,以下是他们的对话。小王:“小李帮我写一份材料吧!”小李:“我有其他事情,暂时写不了。”小王:“上次也是你帮我写的,你现在有空,继续帮我写吧!”小李:“你怎么知道我现在有空,我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没空不写。”请根据上述对话分析小王和
对磁盘进行移臂调度的目的是为了缩短()时间。
ATM网络的协议数据单元称为(56)。ATM适配层分为(57)两个子层。(58)是对应于A类业务的ATM适配层,它提供的业务特点是(59)。如果要传送IP数据报,则需要(60)业务的支持。
Haveyoueverexaminedyourpapermoneyclosely?Seeifyoucanlocatea$5,$10,or$20billprintedbefore1964andmarked"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