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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意以5万元购买设备一台,乙厂回复:现有存货,但是出卖价格为6万元;甲厂又回函:价格若为5.5万元,即购进该设备,但应1个月后提货。乙厂又复函:同意该价格,但应在1个月内提货,如5日内没有答复,10天后发货。乙厂未收到甲厂的复函,就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意以5万元购买设备一台,乙厂回复:现有存货,但是出卖价格为6万元;甲厂又回函:价格若为5.5万元,即购进该设备,但应1个月后提货。乙厂又复函:同意该价格,但应在1个月内提货,如5日内没有答复,10天后发货。乙厂未收到甲厂的复函,就
admin
2009-09-27
26
问题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意以5万元购买设备一台,乙厂回复:现有存货,但是出卖价格为6万元;甲厂又回函:价格若为5.5万元,即购进该设备,但应1个月后提货。乙厂又复函:同意该价格,但应在1个月内提货,如5日内没有答复,10天后发货。乙厂未收到甲厂的复函,就于15日后把设备发送给甲厂。你认为( )。
选项
A、甲厂的沉默视为同意
B、甲厂的沉默视为拒绝
C、甲厂应接货付款
D、甲厂可拒绝接货付款
答案
B,D
解析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本题中,甲厂向乙厂发出购买设备的意思表示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应为要约;乙厂的回复因变更了价格条款,故为反要约,而不为承诺;甲厂的再次回函再次变更了价格条款,故仍为新的要约;乙厂的回复虽同意了价格条款,但另行约定了履行期限,变更了要约的实质性条款,为新的要约,不为承诺,甲厂没有回复即应视为拒绝了该要约,故合同未成立。合同没有成立,甲厂自然有权拒绝接货付款。故本题选项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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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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