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简述美国三权制衡的宪法原则。
简述美国三权制衡的宪法原则。
admin
2016-09-14
41
问题
简述美国三权制衡的宪法原则。
选项
答案
近代西方思想家马基雅弗利、洛克、孟德斯鸠和美国制宪者先后提出并逐步完善了分权理论。集分权学说之大成的是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他的《论法的精神》一书继承和发展了洛克的分权学说。系统阐明了分权和制衡思想: 一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议会行使立法权,君主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 二是三权之间不仅分立,而且要互相制衡。 三是在统治者内部,“要防止滥用权力,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美国是把分权制衡理论彻底完善为双重分权说并运用于政治实践的典型。美国独立战争后,资产阶级完全掌握了国家政权。汉密尔顿等人在所制定的1787年美国宪法中,根据盂德斯鸠等人的理论,将三权分立思想作了最充分的运用,使之具体化为美国的政府体制。另一位美国政治家杰弗逊则提出,美国领土广大人口众多,如何管理好这样的大国,应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实行三权分立的基础上,同时实行中央与州两个层次之间的分权。这种纵横分权的结合,即为双重分权体制。双重分权的出现。标志着分权理论的完善。 美国是分权制最完善的例子,充分体现了分权学说的涵义。其主要特点是三权完全分立,国会掌握立法权,由参、众两院组成;总统掌握行政权,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三军统帅;司法权归最高法院及下级法院。同时,通过一系列详细周密的规定,三权之间又互相牵制。此外,在联邦和各州之间也实行分权,这是美国政体的又一特点。三权制衡的关系如下: (1)立法权对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制约 ①立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美国的总统不是由国会选举产生,而是由于选民选举产生。国会不能通过不信任案而使总统辞职。国会对总统的制约主要表现在对总统弹劾案件的审理上。美国宪法规定,总统犯有重罪或叛国罪时,由众议院决定是否对总统进行弹劾审理;众议院决定审理之后。再由参议院以2/3多数通过才算弹劾总统。除了对总统的弹劾动议审理外,参议院对总统的任免权还有一定的牵制,总统任命的大使、公使、领事等官员必须经过参议院同意才能正式上任。 ②立法权对司法权的制约。美国宪法规定,国会有权设立高级法院的下级法院,而且,国会通过立法使司法机关适用,也是立法权对司法权的制约。 (2)行政权对立法权、司法权的制约 ①行政权对立法权的制约。总统对国会的制约主要体现在总统对立法的否决权。美国宪法规定,国会两院通过的法案,总统可以行使否决权。被总统否决过的法案除非国会两院再次以2/3多数通过;否则就成为废案。 ②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制约。总统对法院的制约主要体现在总统对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的提名和任命权。 (3)司法权对立法权、行政权的制约 ①司法权对立法权的制约。最高法院对国会的制约主要是最高法院可以通过司法审查,宣布国会的立法违宪无效。 ②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最高法院对总统的制约也主要是通过司法审查,宣布总统通过和发布的行政命令、政策违宪无效。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i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项不是市场主体()。
市场细分的原则包括()。
市场经济是以()为信号调节资源配置的经济体制。
人员配备是选取合适的人员去完成组织结构中规定的各项任务。下列属于人员配备原则的是()。
何地法院对本案具有诉讼管辖权?原告关于管辖权的上诉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和谐”历来是中华传统文化独具特色的价值理念,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得社会,是理性、人本、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协调、和谐发展的社会。请利用所学到的法理学知识,谈谈你对法与和谐社会关系的基本认识。答题要求:1.观
赵某1998年8月1日因盗窃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罚执行3年后被假释。假释后,赵某长期未能找到一个令自己满意的工作,而现在从事的工作太辛苦,挣钱又太少,为过上有钱的日子,于是自2002年10月至2004年3月,赵某多次参与赌博,以此作为自己的第一职业。
材料一: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3日下午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
材料:近年来,我国多个领域推出了实名制制度,如存款实名制、网吧上网实名制、购买火车票实名制等,不少地方还在积极推动网络实名制,要求网络发贴必须显示本名,以便规范网上言论,打击网络造谣诽谤、攻击谩骂等不良现象,此举激起了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网民的热烈争论。
论宪法学的学科特点。
随机试题
常见于头皮、面部、背部而圆形的肿块与皮肤粘连,易感染,多为
女性,26岁。痛经3年逐渐加重,月经量增多,本次行经10日,血仍未止,2年前因不孕做过输卵管通液治疗,子宫较正常略大,后位,不活动,右侧触及4cm~4cmX3cm大的韧性包块与子宫粘连;左侧附件增厚,双宫骶韧带均触及豆粒大痛性结节,本病首先考虑为
可主宿食的脉象有
下列哪项不是灸法的治疗作用
以下属于公共卫生工作特有的伦理原则是
A.定点生产企业购买B.定点批发企业购买C.定点批发企业或者定点生产企业购买D.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购买科学研究、教学单位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开展实验、教学活动的,应当向
在统计学中,由于仪器不准确、标准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测试结果倾向性偏大或偏小,这种误差称为()误差。
在一个大的学习阶段、一个学期或一门课程结束时对学生学习结果的评价是()。
甲(15周岁,男)与乙(13周岁,女)是同学,两人谈恋爱,偶尔发生性行为,但并未导致乙怀孕或者发生其他不良后果。乙的父亲知道后,非常生气,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甲的行为()
求极限.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