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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系一孕妇,某日,张某在晚饭后下楼散步时,被从楼里突然闯出的一条狗吓了一跳,不慎流产。经查,该狗系同楼李某家所养,该狗是一条体型庞大、形象凶猛,但实际上很温驯的牧羊犬,但李某当时没有按照小区物业公司的要求佩戴狗链。现在双方对损害赔偿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
张某系一孕妇,某日,张某在晚饭后下楼散步时,被从楼里突然闯出的一条狗吓了一跳,不慎流产。经查,该狗系同楼李某家所养,该狗是一条体型庞大、形象凶猛,但实际上很温驯的牧羊犬,但李某当时没有按照小区物业公司的要求佩戴狗链。现在双方对损害赔偿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
admin
2010-06-20
37
问题
张某系一孕妇,某日,张某在晚饭后下楼散步时,被从楼里突然闯出的一条狗吓了一跳,不慎流产。经查,该狗系同楼李某家所养,该狗是一条体型庞大、形象凶猛,但实际上很温驯的牧羊犬,但李某当时没有按照小区物业公司的要求佩戴狗链。现在双方对损害赔偿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张某所受损害应由李某和物业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B、张某有权请求李某赔偿因胎儿流产造成的财产损害
C、张某有权请求李某赔偿因胎儿流产造成的精神损害
D、张某之夫有权请求李某赔偿因胎儿流产造成的精神损害
答案
B,C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A错误。张某有权请求李某赔偿因胎儿流产造成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由于胎儿不是民事主体,因此张某之夫无权请求李某赔偿因胎儿流产造成的精神损害,只能由受害人张某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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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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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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