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人民币50万元,约定借期为2年,月息4‰。乙因担心甲到期无力还款,要求甲找人担保。甲找到自己的朋友丙做保证人,与乙签订了有担保条款的借款合同,但合同中关于担保的条款仅规定“丙对甲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2年后,甲未履行还款义务,乙即请求丙偿还借

admin2016-04-14  21

问题 甲向乙借款人民币50万元,约定借期为2年,月息4‰。乙因担心甲到期无力还款,要求甲找人担保。甲找到自己的朋友丙做保证人,与乙签订了有担保条款的借款合同,但合同中关于担保的条款仅规定“丙对甲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2年后,甲未履行还款义务,乙即请求丙偿还借款本息,被丙以保证责任约定不明为由予以拒绝。
请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甲和乙约定的借款利息高出银行同期贷款的10倍,则该借款合同的效力应如何确定?为什么?

选项

答案该借款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根据合同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间借贷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此限度的利息不予保护。本案中,甲、乙之间约定的借款利率高出银行同期贷款的10倍,这大大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因此,对于超过4倍以上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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