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原告李某到A区法院起诉被告张某房屋所有权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张某居住地位于A区,而房屋所在地位于B区。A区法院接到此案应该如何处理?( )
原告李某到A区法院起诉被告张某房屋所有权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张某居住地位于A区,而房屋所在地位于B区。A区法院接到此案应该如何处理?( )
admin
2009-03-14
34
问题
原告李某到A区法院起诉被告张某房屋所有权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张某居住地位于A区,而房屋所在地位于B区。A区法院接到此案应该如何处理?( )
选项
A、直接立案审理,因为A区法院也有管辖权
B、首先立案,等待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再移送管辖
C、明知自己没有管辖权,但还是立案,如果被告不提出管辖权异议就等于默认了管辖权,最后作出的判决有效
D、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所以直接不予受理
答案
8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可见A区法院没有管辖权。此时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4款的规定,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所以D才是正确的选项。前面的选项说的是A区法院不知道自己没有管辖权的情形,即等待被告提出管辖异议才移送,如果被告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理过程中并不知道自己没有管辖权,那么最后判决作出以后被告才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一般无效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n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县政府为筹建人民广场,决定拆迁规划中所确定的38户住宅,并成立了广场拆迁办公室。由于以宋某为首的38户居民对拆迁决定不服,并未按县政府所确定的日期迁出,于是县政府强制拆迁了以宋某为首的38户居民的住房。宋某等人不服,遂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
某县石桥村村民朱某自1984年外出,杳无音信,其宅基地一直荒芜。1993年,县土地局作出一项决定,收回朱某的宅基地及房产,并转归李某使用。2008年10月,朱某回到石桥村,得知其宅基地被县土地局收回后,于10月15日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县法院撤销县土
某县卫生防疫站认为某饮食店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决定对其罚款2000元。饮食店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卫生防疫站为避免败诉,告诉(知)原告若能撤诉,可以减少罚款数额。在原告表示同意后,将罚款数额改为200元。随后,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2006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王甲、王乙名为“浴球”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两年后王甲病逝,王乙与张丙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协议书”,将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转让给张丙,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关于专利权人著录项目变更申请。提交的材料有专利权转让协议、王甲的死亡证明
D市北方矿业公司经省经贸委报省政府批准,取得了在堡子湾煤炭发运站发煤的《煤炭经营许可证》和《煤炭发运许可证》(下称“两证”)。同年,新荣区人民政府向省煤炭领导小组提出异议称:堡子湾发煤站是由新荣区8个乡镇利用堡子湾车站在新荣区境内这一特有条件,共同联营创办
张某,Y市东城区人,在Y市南城区开办了一家煤块粉碎厂,并长期在厂内居住。是年,与A县燃料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煤粉协议书。双方约定:A县燃料公司每月向煤块粉碎厂提供500吨原煤,每次到货后半年,向该厂收取货款。煤单价为40元,合同期为一年半。次年,A县燃料公司
某市质检局在对辖区的超市进行质量检查时,发现一超市的存货严重过期,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给予该超市1000元的行政罚款。问题:简易程序的制度价值何在?
六海县工商局工作人员谢某和梁某在全县年终执法大检查中,发现林某开办超市中存在商品质量问题,决定对林某进行处罚。林某认为超市商品质量问题并不只是自己一家的问题,谢某和梁某的行为是有意刁难自己。遂与谢某和梁某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接触,导致林某右手骨折,使其住院
李某从某建材公司采购一批建筑材料并商定交货付款时间。双方在交货付款完毕后,李某发现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并与建材公司人员发生争执,李某打伤建材公司工作人员,并拿回已经支付的货款。某县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以刑事判决,认定李某犯抢劫罪
夏代奴隶制国家里,习惯法是如何产生的?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德育过程与学生思想品德形成过程有什么区别与联系?
该患儿最急需的检查是为较快地使病情缓解、稳定,最好的方法是
A.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C.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管理中,审批运输证明的部门是()。
背景资料:某新建中型拦河闸工程,施工期由上、下游填筑的土石围堰挡水,其中上游围堰断面如图1-1所示。闸室底板与消力池底板之间设铜止水片,止水布置如图1-2所示。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施工单位根据《水利
每股收益是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重要的财务指标,下列表述不正确的()。
社会服务机构的( )协调是在制订机构的活动计划时,对不同部门、人员的相关活动在时间、过程方面合理搭配,使服务活动在进行过程中实现互相支持、互相配合。
在小一班的美术活动中,王老师让孩子们穿上了印有Kitty猫的围裙,这个围裙太有吸引力了,孩子们忍不住左摸摸、右看看,王老师几次提醒孩子们不要看围裙,集中注意听老师说话都没效果,这是因为围裙引起了幼儿的()。
AnonymityisnotsomethingwhichwasinventedwiththeInternet.Anonymityandpseudonymityhasoccurredthroughouthistory.For
Thestudents______theirpapersbytheendofthismont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