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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下列关于先予执行做法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先予执行做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6-01-15
18
问题
下列关于先予执行做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陈某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遭民政局拒绝。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民政局履行法定职责,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法院认为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范围
B、李某由于行政机关没有按时发放社会保险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先予执行,法院要求李某提供担保
C、在张某与民政局关于伤残抚恤金案中,人民法院在调查过程中,以口头方式裁定先予执行
D、县民政局对县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向法院申请复议,法院受理该复议后没有停止执行
答案
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5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最低生活保障费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范围,A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因为法律没有对此先予执行提出担保要求。C选项错误,先予执行裁定必须是书面的,不能采用口头方式。D选项正确,对法院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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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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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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