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有闲置房屋一间,先后就该房屋与甲、乙、丙三人签订租赁合同。甲虽然人住该房屋,丙虽然已经支付数月租金,但是孙某却为乙办理了备案登记。此外,丁是甲的女友,与甲共同居住。此后,甲因为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基于本案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2019-09-18  15

问题 孙某有闲置房屋一间,先后就该房屋与甲、乙、丙三人签订租赁合同。甲虽然人住该房屋,丙虽然已经支付数月租金,但是孙某却为乙办理了备案登记。此外,丁是甲的女友,与甲共同居住。此后,甲因为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基于本案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因为甲人住在先,因此房屋应当由甲承租
B、因为乙已经登记,因此房屋应当由乙承租
C、因为丙支付租金,因此房屋应当由丙承租
D、如果应当由甲承租房屋,在甲死后,丁可以继续承租

答案A,D

解析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属于一房数租,在本案中,孙某就其房屋先后与甲、乙、丙三人签订租赁合同,属于一房数租。在一房数租中,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适合的房屋承租人:第一步看交付,如果在承租人均主张房屋的承租权时,出租人已经将房屋交付给某一承租人,那么该承租人取得房屋的承租权,其他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主张违约责任以资救济;第二步看登记,如果在承租人均主张房屋的承租权时,出租人没有将房屋交付给任何承租人,但是已经为某一承租人办理了租赁登记,那么该承租人可以取得房屋的承租权,其他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主张违约责任以资救济;第三步看合同成立,如果在承租人均主张房屋的承租权时,出租人既没有为任何承租人办理租赁登记,也没有将房屋交付给任何承租人,那么合同成立在先的承租人可以取得房屋的承租权,其他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主张违约责任以资救济。在本案中,房屋既然已经交付与甲,自然应当由甲取得房屋的承租权,因此,A选项正确,B、C选项错误。承租人在租赁合同的期限内死亡(此处“死亡”应当作广义的理解,包括生理死亡、宣告死亡以及宣告失踪),承租人生前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共同经营的人以及共同合伙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在本案中,丁是甲的女友,与甲共同居住,在甲死后自然可以继续承租,因而,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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