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第5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请分析: 本条规定的是民法基本原则中的什么原则?

admin2019-07-10  30

问题 《民法总则》第5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请分析:
本条规定的是民法基本原则中的什么原则?

选项

答案本条规定的是民法基本原则中的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并按其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则。自愿原则也即传统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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