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认为,甲省政府所在地的设区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同某一行政法规相抵触,可以向下列哪些机关书面提出审查建议?

admin2020-11-19  35

问题 某企业认为,甲省政府所在地的设区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同某一行政法规相抵触,可以向下列哪些机关书面提出审查建议?

选项 A、国务院
B、国务院法制办
C、甲省政府
D、全国人大常委会

答案A,C

解析 A选项当选、B选项不当选。《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5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可见依法有权的主体如果认为规章同上位法相抵触的,都可以向国务院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国务院法制办虽然是具体操作处理的机构,但是并非名义上有权审查的机构。   
C选项当选、D选项不当选。《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5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违反其他上位法的规定的,也可以向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处理。”甲省政府所在地的市肯定属于设区的市,因此当有权主体认为该市政府规章与上位法相抵触的,都可以向本省级政府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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