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某委托朱某购买一百台奔腾Ⅲ电脑,适逢市场上电脑价格即将上涨,朱某在这时突然病倒,且无法与正在国外考察的江某联系,遂委托李某代其购买,但未讲明电脑型号,李某为省钱,买回一百台奔腾Ⅱ电脑,江某拒绝接收,因退货使电脑公司损失10万元,则:( )

admin2009-05-10  38

问题 江某委托朱某购买一百台奔腾Ⅲ电脑,适逢市场上电脑价格即将上涨,朱某在这时突然病倒,且无法与正在国外考察的江某联系,遂委托李某代其购买,但未讲明电脑型号,李某为省钱,买回一百台奔腾Ⅱ电脑,江某拒绝接收,因退货使电脑公司损失10万元,则:(  )

选项 A、电脑公司可直接要求江某赔偿损失
B、应由朱某向电脑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C、江某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朱某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D、李某也有过错,应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C,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68条之规定,转委托有效,故应由本人即江某承担法律后果。根据《民通意见》第81条,固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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