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某在美通商场主办的商品展销会上以2000元向摊贩朱某购买了一块瑞士表,不料试戴几日后手表即开始掉漆,经专家鉴定此为仿冒品,仅价值200元。时某非常气。愤,但返回退货时发现展销会已经结束。时某说明情况后,美通商场向其提供了朱某的住址。请问时某应当如何寻求救

admin2009-01-19  32

问题 时某在美通商场主办的商品展销会上以2000元向摊贩朱某购买了一块瑞士表,不料试戴几日后手表即开始掉漆,经专家鉴定此为仿冒品,仅价值200元。时某非常气。愤,但返回退货时发现展销会已经结束。时某说明情况后,美通商场向其提供了朱某的住址。请问时某应当如何寻求救济?(   )

选项 A、只能向朱某追究责任
B、只能向美通商场追究责任
C、可以向朱某与美通商场分别追究责任
D、可以选择向朱某或者美通商场追究责任

答案8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经济法部分的重点内容,尤其是消费者权益救济专题,多次在司法考试试题中出现。考生在复习准备本知识点相关内容时,应关注与商品或服务提供者相关各方的责任承担问题,如原企业分立、使用他人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者、展销会的情况等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本题中时某的假冒瑞士表购自朱某,当然有权向朱某主张责任,同时,该交易发生于展销会期间,故根据本条的规定,可以在展销会结束后向其主办者美通商场主张责任。有的考生可能认为,商场已经向时某提供了朱某的住址,因而时某完全可以向朱某主张责任,无需商场承担替代责任,因而误选A项。但消法规定展销会主办者承担责任并不以无法找到销售者或服务者为前提,请考生注意这一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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