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对此,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2003—卷三—80,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对此,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2003—卷三—80,多)
admin
2017-03-14
30
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对此,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2003—卷三—80,多)
选项
A、人民法院只能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调解
B、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要求人民法院必须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人民法院可以制作调解书结案
C、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D、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对案件事实的自愿认可,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判决认定事实的根据
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调解原则。
(1)调解自愿原则不能理解为只能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调解,而应理解为尊重当事人在实体权利处分上的意思自治,不强迫当事人接受不愿意接受的调解方案。对此,《婚姻法》第32条要求法院对离婚案件应当调解的法律规定就是很好的解释。因此,A项错误,C项正确。
(2)本题是《法院调解规定》生效前的考题,该规定第18条是对当事人依调解协议作判决书的请求作出不予支持的规定,B项已无参考价值,不必考虑。
(3)对于D项,《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67条有明确的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做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据此,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m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与赵某的合同纠纷提交仲裁后,当事人李某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存在一定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但下列各项一般不属于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的是:
甲、乙二人经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调解书送达甲签收后,甲就调解书中有关财产问题反悔,他只能向法院()。
本案中的在建工程是否可以作为抵押物?以下关于盛元公司与大发银行之间设定的抵押权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法院与外国法院可以进行司法协助,互相委托,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但是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我国法院应予以驳回或说明理由退回外国法院?(卷三2008年真题试卷第81题)
宋楚雄与孙五花离婚纠纷一案,经K市L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同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并签收了人民法院送达的调解书。在此情况下,该调解书对双方当事人有何约束力?()
北京天明科贸中心与湖南地新制革厂签订了皮衣买卖合同。事后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如因皮衣买卖合同发生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因送货地点发生争议,天明科贸中心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未说明双方订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此案,地新制革厂亦应诉答辩。法院
2007年7月,普天电子公司为了扩展公司业务计划和已上市的国星电脑公司以及职业投资人李某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为顺利实施这一计划,该公司向律师王某进行了咨询,王律师的下列意见哪些是错误的?
甲离家出走,其家人经多方打听,仍然杳无音信。甲妻欲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选项中体现合同关系相对性的是:
随机试题
A.KX=I2/I1B.T=I/I0C.K=D2一D1D.S=(D2一D1)/HE.光学对比度
CT值表示的是
下列不在高压发生器中的器件是
关于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施工缝留置说法,正确的有()。
关于团体缴清保险,下列叙述错误的一项是( )。
下列关于开标的说法错误的是()。
按清查的时间,财产清查可分为()。
下列规范性文件中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是()。
A,B,C三个随机事件必相互独立,如果它们满足条件()
I’veneverseenso(fun)______astudentlikehim,whosepresentationcanmakealmosteverybodyintheroomlaug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