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7年7月,普天电子公司为了扩展公司业务计划和已上市的国星电脑公司以及职业投资人李某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为顺利实施这一计划,该公司向律师王某进行了咨询,王律师的下列意见哪些是错误的?
2007年7月,普天电子公司为了扩展公司业务计划和已上市的国星电脑公司以及职业投资人李某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为顺利实施这一计划,该公司向律师王某进行了咨询,王律师的下列意见哪些是错误的?
admin
2014-04-28
33
问题
2007年7月,普天电子公司为了扩展公司业务计划和已上市的国星电脑公司以及职业投资人李某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为顺利实施这一计划,该公司向律师王某进行了咨询,王律师的下列意见哪些是错误的?
选项
A、国星电脑公司因为是上市公司,所以不能成为合伙人
B、如果合伙企业被撤销,全体合伙人仍要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合伙企业不可以被宣告破产,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合伙人要继续清偿
D、合伙企业可以被宣告破产,破产后合伙人就不用再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故A项错误。根据该法91条的规定,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B项错误。根据该法92条的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C、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2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应当依职权进行审查的事项?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丙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被拒绝,乙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
安某与谢某结婚后生育一女谢甲,谢甲与赵某结婚后生育一子赵甲。某日,赵某因与谢甲及谢某发生争执,将谢甲杀死后,又将谢某杀死,然后自缢而亡。经查,赵某父母双亡,仅有一弟弟赵乙,赵某与谢甲共有财产6万元,安某与谢某共有财产4万元。对于本案财产继承及分割,正确的是
某县居民吴某依法取得位于该县皇后大街西侧一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吴某在该宗土地上建造三层楼房的申请得到了城建部门的批准,并领到了建筑许可证。由于资金不足,吴某盖到二层就封顶了,他准备积累资金以后再加盖第三层。吴某因做生意急需本钱,便将该楼房第一层转让给了
“澳柯玛”为中国驰名商标,该公司产品为家用电器。下列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有:
下列有关商标权人的权利,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关于仲裁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乙公司在与甲公司交易中获金额为30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公司。乙公司请求承兑时,丙公司在汇票上签注:“承兑。甲公司款到后支付。”下列关于丙公司付款责任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李奶奶在去公园散步途中被一辆奔驰车撞倒,奔驰车当即逃跑。路人张妙将李奶奶送到医院并垫付了5000元住院费。同时与张妙同行的朋友赵丹细心记下了奔驰车的车牌号。关于此事,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项?()
某公司因与个体工商户李某发生债务纠纷,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查封李某运输汽车一辆。但该公司在法定期内未对李某起诉,并因保全而给李某造成经济损失。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李某可以行使下列哪项权利?()
随机试题
对于塑性较低的高强钢,焊接接头的角变形和错边对脆性断裂有较大影响。
Itwasatthemusichall()wemeteachotherforthefirsttime.
关于内生殖器与邻近器官,以下哪项错误
女,55岁。体重76kg,身高160cm。因多饮、多尿确诊为2型糖尿病,经饮食治疗和运动锻炼,2个月后空腹血糖为8.8mmol/L,餐后2小时血糖13.0mmol/L。进一步治疗应选择
甲医院的主治医生王某,为了救治李某,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将已死亡的张某的眼角膜移植给了李某,张某的儿子得知此事后大闹甲医院,并在乙网站散布谣言。甲医院得知后要求网站删除内容,乙网站以核实为理由延迟一周。[中南财大2015年研]请根据此案例回答以下
后张法预应力张拉作业应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能进行。( )
税务师于2017年8月审核某企业纳税情况时发现,2016年11月该企业以60000元出售一台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出售时会计核算为:借:银行存款60000贷:固定资产清理58834.95应交税费一简易计税1
在汉语和英语中,“塔”的发音是一样的,这是英语借用了汉语;“幽默”的发音也是一样的,这是汉语借用了英语。而在英语和姆巴拉拉语中,“狗;的发音也是一样的,但可以肯定,使用这两种语言的人交往只是近两个世纪的事,而姆巴拉拉语(包括“狗”的发音)的历史,几乎和英语
如图所示,两个相同的圆锥形容器都装了深度为圆锥高的一半的水,则乙容器中水的体积为甲的()倍。
[*]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