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admin2012-03-29  31

问题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选项 A、要约已被撤回
B、要约已被撤销
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答案A

解析 本题中的四个选项都可以导致合同不成立,但要结合题干中的有效信息来解答。“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该函件可视为“要约撤回”。根据《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约人。题中一个字“旋”,即马上发出撤回要约的函,可以推定出该函与要约同时到达,虽然受要约人的工作人员没将其交给董事长,但并不影响要约撤回的法律效力,在法定期间内,到达受要约人即发生效力,受要约人法定代表人是否知道,并不影响撤回要约的法律效力。既然要约已被撤回,B项的正确性被排除。A、B两项比较接近,但题面上的有效信息都指向A项,而选B项的信息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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