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L村甲、乙、丙、丁四人进城务工,但都因劳动合同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了纠纷。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戊针对不同情况对四人提出建议,其中哪种情况下他们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方可终止劳动合同?( )

admin2009-01-19  24

问题 某市L村甲、乙、丙、丁四人进城务工,但都因劳动合同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了纠纷。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戊针对不同情况对四人提出建议,其中哪种情况下他们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方可终止劳动合同?(   )

选项 A、甲仍在试用期间,因感觉劳动强度过大、企业福利不好而欲解除此合同,用人单位坚决反对,要求甲支付违约金2000元
B、与乙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因赶一批订单,要求全体职工通宵加班,职工反对,经理遂F令反锁大门,不完成工作定量不允许外出
C、丙的签约企业通知全体职工,即日起每天工作时间延长3小时,若不同意即取消优秀职工奖金
D、丁在一家电子产品公司从事电路板焊接工作,签约时公司承诺配备全套进口防护用具并为其投保,后并未实际兑现

答案4

解析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原则性的规定,但为保证劳动者某些特殊情况下急需保护自身权益的可行性,第32条接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只有符合上述三种情况,随时解约才是合法的。A项甲仍处于试用期内,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故无疑问。B项属于通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情况,也不应入选。劳动条件包括劳动保护手段,因而D项中公司拒绝按约定为丁配备防护用具并投保的行为也违反了法律规定,丁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有的考生可能将C项误判为以威胁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情况。本项中企业的做法固然违法,但只是取消先进奖励;而法律上的威胁要求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一般是直接涉及被威胁方或其亲友人身或财产安全,或者涉及社会公众对被威胁人的评价等。在这种情况下,丙可以援引《劳动法》的其他规定,如关于劳动时间的规定等请求确认企业的要求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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