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甲因个人炒股,欠债15万元。鉴于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价值15万元的设备出资,所以甲的债权人提出如下几种解决方案。其中哪些是合法的?( )

admin2009-02-14  21

问题 合伙人甲因个人炒股,欠债15万元。鉴于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价值15万元的设备出资,所以甲的债权人提出如下几种解决方案。其中哪些是合法的?(    )

选项 A、订立偿债计划,以甲在合伙企业中应分得的收益,逐年还清这笔债务
B、债权人直接取得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债权人直接将该设备变卖后清偿全部债务
D、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债权

答案1,8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2条规定:“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第43条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对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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