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甲乙订立了买卖三合板五百张的合同,价款5万元,出卖人乙方负责运输,2013年5月20日前交货,迟延交货的违约金为l 0%。乙公司与丙公司于5月10日订立了运输合同,5月11日交付运输。运输途中,丙公司的汽车与丁公司的汽车相撞,造成一百张三合板严重毁坏

admin2014-11-03  19

问题 案情:甲乙订立了买卖三合板五百张的合同,价款5万元,出卖人乙方负责运输,2013年5月20日前交货,迟延交货的违约金为l 0%。乙公司与丙公司于5月10日订立了运输合同,5月11日交付运输。运输途中,丙公司的汽车与丁公司的汽车相撞,造成一百张三合板严重毁坏。经查,丁公司的司机赵某所开的汽车是借用戊公司的汽车,赵某系酒后驾车操作失误酿此大祸。直到5月20日剩余的四百张三合板才运到。甲公司于5月30日立即补进了一百张同种型号的三合板,价款1.1万元。由于乙公司没有按时交货,造成甲公司停工待料而耽误工期10天,甲公司按每日3万元的误工违约金向发包方承担了30万元的违约金赔偿责任。遂各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了很复杂的纠纷。
    问题:全面分析本案的各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该如何解决?

选项

答案1.甲乙之间的纠纷的解决: (1)乙应当对甲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2)乙应当依买卖合同的约定向甲支付违约金1 000元。因为乙的违约比例占合同标的的20%。 (3)乙就甲补进一百张三合板多支出的1千元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4)对于甲因停工待料而向发包方承担的30万赔偿乙不承担责任。《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而且本案中甲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此就扩大的损失,乙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丙之间的纠纷的解决:乙的损失由丙承担。丙作为承运人应当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一百张三合板的损失和乙对甲承担的损害赔偿都应当由丙承担。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3.丙丁之间纠纷的解决: 第一:丁应当对丙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为赵某是丁公司的职工,因此应当由丁公司对赵某的行为负责。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失的发生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最后,乙的1 00张三合板的损失赔偿责任的承担存在责任竞合现象。乙可以要求丙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丁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丙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丁追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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