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75题,多选)
关于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75题,多选)
admin
2018-03-24
11
问题
关于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75题,多选)
选项
A、交通肇事罪
B、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C、过失致入死亡罪
D、刑讯逼供罪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和解适用案件范围。《刑事诉讼法》第277条第1款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属于刑法第四章规定的犯罪,一般可以理解为因民间纠纷而引起。据此,A、B、C选项正确。刑讯逼供罪显然不属于上述法条规定的适用范围,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X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为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3岁,尚未就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王某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第24题,单选)
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事,未通知原告参加。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原告败诉。关于此案,
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一第59题)
中国古代关于德与刑的关系理论,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演变和发展过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一第56题)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一第54题)
村民王某创办的乡镇企业打算在村庄规划区内建设一间农产品加工厂,就有关审批手续向镇政府咨询。关于镇政府的答复,下列哪些选项符合《城乡规划法》规定?(2010年试卷一第27题)
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
邢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邢某父母找到证人金某,证明案发时邢某正与金某在外开会,邢某父母提出申诉。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38题)
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的审理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36题)
随机试题
下列药物中可用于治疗心力衰竭的是
急性髓系白血病(AML-MI)原始细胞的过氧化物酶染色阳性率大于
某330/110kV降压变电所中的330kV配电装置采用一个半断路器接线。关于该接线方式下列哪些配置原则是正确的?
隧道的洞门类型主要有()等。
会计人员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有()。
“望闻问切”是中医的诊断方法,“切”是指号脉,这里的脉是指()。
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五育并举”)【2010年-福建师大】【2011年-东北师大】【2012年-上海师大/杭州师大】【2017年-湖南师大】
“历史事件似乎总的来说同样是由偶然性支配的。但是,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蔽着的规律支配的,而问题只是在于发现这些规律。”这句话揭示了()。
将考生文件夹下MEAN文件夹中的文件REDHOUSE.bas设置为隐藏和存档属性。
Evaporationfromseawaterisabout5%lessthanfromfreshwate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当其他所有条件都相同时).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