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的审理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36题)
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的审理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36题)
admin
2016-07-01
65
问题
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的审理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36题)
选项
A、对一审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的判决,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可以独立提起上诉
B、高级法院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C、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
D、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对部分被告人应当适用死刑缓期执行的,如符合《刑法》限制减刑规定,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
答案
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因此,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无独立的上诉权,只能在被告人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提起上诉,选项A错误。
同法第3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因此,选项B正确。
同法第6条第1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对被告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因此,选项C中最高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应当”而非“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C项错误。
同法第6条第2款规定:“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对其中部分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此,选项D中最高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应当是“决定对被告人限制减刑”而非“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D项错误,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A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下列有关行政强制执行的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哪些措施不适用《行政强制法》的规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个不属于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王某被工商局处以2000元的罚款,王某未按期缴纳,被工商局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哪些情形下公务员应当回避?()
罗某从外地采购一批玉米存放在一粮食仓库销售,甲市乙区技术监督局接到这批玉米已发生霉变举报后,即派员前往现场检查核实。该局人员对这批玉米全部进行查封,并从这批玉米中抽出四袋样品送检,制作了现场笔录。罗某对此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据此,回答下列问题。乙
罗某从外地采购一批玉米存放在一粮食仓库销售,甲市乙区技术监督局接到这批玉米已发生霉变举报后,即派员前往现场检查核实。该局人员对这批玉米全部进行查封,并从这批玉米中抽出四袋样品送检,制作了现场笔录。罗某对此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据此,回答下列问题。如
李某将王某打伤,甲市乙区公安分局对李某处以5000元罚款,王某认为处罚过轻向甲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但被拒绝,王某要求甲市所属的省公安厅受理复议。遇此情形,省公安厅的下列处理方式不正确的有:()
某乡的交警对路过的三轮车车主许某实行行政处罚,认为其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但他只罚了许某300元钱,并未作出处罚决定书。但许某当时有几个同伴都在场。许某能向法院起诉吗?()
随机试题
从翻译技术来看,机器翻译可分为哪几个层级?
慢性牙龈炎的病理变化不包括()
治疗湿痰咳嗽,宜选用治疗湿热泻痢,腹痛、里急后重,宜选用
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 )报告。
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中,( )是每次事故保险人应赔偿的最高限额。
2015年2月1日,新凯公司因贸易往来欠华贸公司50万元货款,直至2018年8月1日,华贸公司未向新凯公司提出还款请求。2018年9月10日,华贸公司将该债权转让给了立业公司,并通知了新凯公司。下列关于该债权转让的说法中,表述正确的是()。
货币的职能有五种: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价值尺度是指货币以自己为尺度来表现和衡量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流通手段是指货币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贮藏手段是指货币可以作为财富的一般代表被人们储存起来。支付手段通常在放债还债、支付工资以及交
The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saidWednesdaythatitistryingtotrackdownasmanyas386pigletsthatmayhavebeengeneti
昨天我把钥匙丢了。
Accordingtothespeaker,whoshouldenjoytherightofAcademicFreedo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