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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2010年12月2日,某银行与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约定银行贷款给公司,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2011年1月10日,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土地管理局签发的抵押证书。后因公司未依约还款,某银行提起诉讼。2011年3月20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
2010年12月2日,某银行与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约定银行贷款给公司,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2011年1月10日,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土地管理局签发的抵押证书。后因公司未依约还款,某银行提起诉讼。2011年3月20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
admin
2016-01-15
31
问题
2010年12月2日,某银行与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约定银行贷款给公司,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2011年1月10日,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土地管理局签发的抵押证书。后因公司未依约还款,某银行提起诉讼。2011年3月20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定土地管理局在办理抵押证书时某公司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局在审查时存在疏忽,该项抵押无效,判定银行无权主张土地使用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管理局应对银行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法院的民事判决可以作为确认抵押登记行为无效的依据
C、银行须在2013年3月20日之前行使赔偿请求权
D、银行在向土地管理局请求赔偿之前,应当先确认抵押登记行为违法
答案
A,C
解析
题中土地管理局的职责就是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以确认抵押权,现因其疏忽而造成当事人损失,当然应当予以赔偿。A选项正确。题中,人民法院2011年3月20日作出的民事判决虽然可以确认作为民事行为的抵押行为无效,但并不能因此而确定作为行政行为的抵押登记行为违法。其原因在于:(1)抵押行为和抵押登记行为属于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只有权审查民事行为,却无权确认行政行为的效力;(2)在没有行政机关出庭的情况下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剥夺了行政机关的辩护权,对行政机关而言也是不公平的。B选项错误。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对时效起算点进行重新界定,改为“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因此,在2011年3月20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定土地管理局在办理抵押证书时某公司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时银行应当知道其财产权被侵犯,所以C选项正确。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取消了行政行为违法性的事前确认程序,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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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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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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