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dmin2010-06-20  22

问题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选项 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
B、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其成员不得少于5人
C、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必须由全体职工选举产生
D、董事的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以连任

答案A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52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可知A正确,BC错误。该法第46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可见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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