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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试述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
试述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
admin
2017-05-25
27
问题
试述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
选项
答案
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体现的是该程序是不是一个独立的审判程序的问题。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对于死刑复核程序是否属于独立的诉讼程序,是否是死刑案件的必经程序,有两种观点:肯定观点和否定观点。肯定观点认为,死刑复核程序是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设立这一程序的目的在于保证死刑判决的正确严谨性。否定观点认为,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死刑复核程序是一起死刑案件的必经程序,而只是从审判机关的级别上对死刑案件审理进行限制。我们认为,死刑复核程序是独立的审判程序,是死刑案件的必经程序。这是因为:(1)法律是将死刑复核程序作为独立的审判程序进行规定的。《刑事诉讼法》第三编的第四章对其加以规定,它独立于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2)死刑复核程序具有独立的功能。死刑复核程序是以死刑判决或裁定为审理对象,其功能是对死刑判决、裁定进行复审、核准,以确定死刑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对犯罪人能否最终适用死刑。(3)死刑复核程序具有专门的、独立的审判组织。《刑事诉讼法》第238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所以,从性质上讲,死刑复核程序不是第二审程序的一部分,是基于其自身的特殊功能而被法律设定的、独立的审判程序,是死刑案件的必经程序。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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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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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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