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作曲、乙填词,合作创作了歌曲《春风来》。甲拟将该歌曲授权歌星丙演唱,乙坚决反对。甲不顾反对,重新填词并改名为《秋风起》,仍与丙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并获报酬10万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第63题)
甲作曲、乙填词,合作创作了歌曲《春风来》。甲拟将该歌曲授权歌星丙演唱,乙坚决反对。甲不顾反对,重新填词并改名为《秋风起》,仍与丙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并获报酬10万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第63题)
admin
2018-03-23
53
问题
甲作曲、乙填词,合作创作了歌曲《春风来》。甲拟将该歌曲授权歌星丙演唱,乙坚决反对。甲不顾反对,重新填词并改名为《秋风起》,仍与丙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并获报酬10万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第63题)
选项
A、《春风来》的著作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甲侵害了《春风来》歌曲的整体著作权
C、甲、丙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有效
D、甲获得的10万元报酬应合理分配给乙
答案
A,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合作作品的著作权。《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甲作曲、乙填词,合作创作了歌曲《春风来》,所以该歌曲的著作权由甲、乙共同享有,A项正确。甲作曲、重新填词创作《秋风起》,即独立创作了一个新作品,并未破坏《春风来》的完整性,所以B项错误。甲、丙间的许可使用合同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因而该合同合法有效,所以C项正确。《秋风起》是由甲独立填词、作曲完成的,甲是该歌曲的著作权人,与乙无关,甲无须将报酬分配给乙,所以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o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向朋友乙借款150万元,还款期为2003年9月1日。签订借款合同时,甲应乙的要求预先在两份催收该笔债务的通知上签字,催收通知上记载的催收日期分别是2005年8月20日和2007年8月1日,此后乙一直没有对甲主张权利。2009年7月1日乙请求甲还款,甲提出
甲委托乙采购钢材,并给了乙一份无期限限制的授权委托书。半年后,甲通知乙取消委托,并要求乙交回委托书,乙因故未交。一个月后,乙以甲的代理人的身份与丙签订了一份价值100万元的钢材订购合同。根据上述情形,下列表述哪个是错误的?
甲、乙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双方书面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甲反悔,向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乙向法院声明叹方签订了仲裁协议。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43题)
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39题)
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79题)
某借款纠纷案二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上诉人当场将欠款付清。关于被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制作调解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45题)
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39题)
甲与同事丙路过一居民楼时,三楼乙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砸在甲的头上,致其脑震荡,共花费医疗费1万元。甲以乙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而乙否认甲受伤系自家花盆坠落所致。对这一争议事实,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2003年卷三第21题)
某市法院受理了中国人郭某与外国人珍妮的离婚诉讼,郭某委托黄律师作为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仅写明代理范围为“全权代理”。关于委托代理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42题)
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采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第4题)
随机试题
固结灌浆封孔应采用().
A、EIECB、ETECC、EPECD、EHECE、EAEC引起黏液脓血便的大肠埃希菌是
女,55岁,体重76kg,身高160cm,因多饮、多尿确诊为2型糖尿病,经饮食治疗和运动锻炼,2个月后空腹血糖为8.8mmoL/L,餐后2小时血糖13.0mmoL/L。进一步治疗应选择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中,通过对工艺过程的分析,应该了解()。
TSS称为______,反映了n个y值的分散程度。
如果game.exe文件存储在一个名为cdyn.edu.cn的ftp服务器上用户所能访问的根目录中,那么下载该文件使用的URL为()。
我国经济特区是在国内划定一定范围,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较国内其他地区更加开放和灵活的特殊政策的特定地区。下列城市中不属于经济特区的是()。
IEEE定义TokenBus介质访问控制子层与物理层规范的是()。
根据可信计算机系统评估准则(TESEC),不能用于多用户环境下重要信息处理的系统属于()。
ForeignLanguageStudyinAmericaForeignlanguagestudystarts【T1】______formanystudentsinAmerica.Somestudents【T2】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