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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诉丁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甲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分配给丙和丁的遗产份额过多,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第44题)
甲、乙、丙诉丁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甲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分配给丙和丁的遗产份额过多,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第44题)
admin
2021-11-02
33
问题
甲、乙、丙诉丁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甲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分配给丙和丁的遗产份额过多,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第44题)
选项
A、甲是上诉人,乙、丙、丁是被上诉人
B、甲、乙是上诉人,丙、丁是被上诉人
C、甲、乙、丙是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
D、甲是上诉人,乙为原审原告,丙、丁为被上诉人
答案
D
解析
甲、乙、丙诉丁遗产继承纠纷系典型的必要共同诉讼,关于本类案件上诉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问题,根据《民诉法解释》第319条第(1)项规定,甲是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乙、丙为原审原告,根据该条第(2)项规定,甲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乙、丁为原审原告和预审被告。故本案中,甲是上诉人,乙为原审原告,丙、丁为被上诉人。选项D正确。其他A、B、C选项均错误。本题容易出错,认为上诉人甲既对共同诉讼人丙,又对对方当事人丁就继承权益分配提出上诉,应根据该解释第(3)项规定认定甲为上诉人,乙、丙、丁都为被上诉人。但是本案中甲只对共同诉讼人中的丙一人就继承权益分配提出上诉,并没有对乙提起上诉,如果对乙和丙均提出上诉,则适用该条第(3)项的规定将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列为被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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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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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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