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不能按叫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10年4月1日还款,并愿意以本公司所有的3台大型没备进行抵押和1辆轿车进行质押,为其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乙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请求,并与甲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和质押合同。 甲公

admin2013-08-25  12

问题 2009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不能按叫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10年4月1日还款,并愿意以本公司所有的3台大型没备进行抵押和1辆轿车进行质押,为其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乙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请求,并与甲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和质押合同。
甲公司将用于质押的轿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交乙公司保管,但未就抵押和质押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也未向乙公司交付用于抵押的设备和质押的轿车。
2009年5月,甲公司将用于抵州的3台设备出租给丙公司,将用于质押的轿车出租给丁公司,租期均为1年。
2009年8月,甲公司隐瞒有关事实,与戊公司订立合同出其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随后,甲公司通知丙公司:本公司已将出租的3台设备卖给戊公司,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丙公司可不再支付剩余9个月的租金,并请其将这3台设备交付给戊公司。丙公司表示同意,且立即向戊公司交付了这3台设备。
2009年9月1日,甲公司再次隐瞒了有关事实,与己公司订立合同出售其用于质押的轿车。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约定9月15日之前交付。甲公司在通知丁公司向己公司,交付出租的轿车时,丁公司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并向甲公司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9月30日,丁公司工作人员在驾驶该轿车外出时,遭遇罕见泥石流,车毁人亡。
2010年4月1日,甲公司仍无力向乙公司偿还货款。乙公司在调查了解甲公司资产状况时得知:甲公司出资200万元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庚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另外,庚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150万元,尚未偿还。2010年4月1 5日,乙公司发函给庚公司,要求其偿还甲公司所欠本公司债务。(2010年)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在用于质押的轿车灭失前,谁是其所有权人?乙公司是否对该轿车享有质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①用于质押的轿车灭失前,甲公司是该轿车的所有权人。根据规定,动产物权的转移,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乃有规定的除外。在本案中,甲公司和己公司虽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但是轿车尚未交付,所有权未发生转移。②乙公司对该轿车不享有质权。根据规定,质权自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时设立。在本案中,甲公司仅将用于质押的轿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交给乙公司保管,并未实际交付该轿车,质权尚未设立。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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