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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与黄春花结婚之后,开始从事大棚蔬菜种植业。由于所需资金数额较大,刘涛以自己的名义向钱鸿飞借款2万元。由于夫妻二人种植方法科学,大棚蔬菜的产量喜人,但就在刘涛将第一批蔬菜送往批发市场出售的途中,不幸遇车祸死亡,蔬菜全部毁损。关于2万元债务的承担,下列说法
刘涛与黄春花结婚之后,开始从事大棚蔬菜种植业。由于所需资金数额较大,刘涛以自己的名义向钱鸿飞借款2万元。由于夫妻二人种植方法科学,大棚蔬菜的产量喜人,但就在刘涛将第一批蔬菜送往批发市场出售的途中,不幸遇车祸死亡,蔬菜全部毁损。关于2万元债务的承担,下列说法
admin
2022-01-27
34
问题
刘涛与黄春花结婚之后,开始从事大棚蔬菜种植业。由于所需资金数额较大,刘涛以自己的名义向钱鸿飞借款2万元。由于夫妻二人种植方法科学,大棚蔬菜的产量喜人,但就在刘涛将第一批蔬菜送往批发市场出售的途中,不幸遇车祸死亡,蔬菜全部毁损。关于2万元债务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如果钱鸿飞放弃全部债权,则黄春花不承担
B、刘涛死亡,黄春花只应承担1/2即1万元的债务
C、黄春花应承担2万元的债务
D、如黄春花愿意,则承担2万元的债务;如黄春花不愿意,则只承担1万元的债务
答案
A,C
解析
(1)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根据《婚姻法》第41条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实践中,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为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为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费用等所负的债务;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承包、经营活动等所负的债务等。本题中提到的2万元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题涉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如何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婚姻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刘涛死亡后,黄春花有义务对2万元的共同债务承担全部的责任,而不是一半的责任。当然,如果债权人钱鸿飞放弃了全部债务,意味着黄春花的责任被免除,即黄春花就不用承担2万元的债务了。而黄春花作为债务人,不能以自己的意愿决定承担或不承担。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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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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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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