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镇政府对建筑物作出新的规划,认为镇上居民刘某的一间偏房不合规划,应予拆除,并以书面形式作出了刘某应当在10日内拆房的处理决定。刘某一直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拆房,1个月后,镇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将刘某的偏房强行拆除。对镇政府的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有:
某镇政府对建筑物作出新的规划,认为镇上居民刘某的一间偏房不合规划,应予拆除,并以书面形式作出了刘某应当在10日内拆房的处理决定。刘某一直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拆房,1个月后,镇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将刘某的偏房强行拆除。对镇政府的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有:
admin
2014-05-30
31
问题
某镇政府对建筑物作出新的规划,认为镇上居民刘某的一间偏房不合规划,应予拆除,并以书面形式作出了刘某应当在10日内拆房的处理决定。刘某一直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拆房,1个月后,镇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将刘某的偏房强行拆除。对镇政府的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有:
选项
A、行政处理决定是生效的,申请人民法院强行拆除的行为是错误的
B、行政处理决定与申请人民法院强行拆除刘某房屋的行为都是正确的
C、人民法院不应当接受镇政府的强制执行申请
D、在这种情况下,刘某仍可对行政处理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2,8
解析
依据行政行为的一般理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行诉法解释》第87条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定既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题中,镇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是正确的。该法第88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题中,镇政府申请强制执行也没有超过期限,也并无其他不应当受理的情形,因此C项是错误的。
《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4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可见,对可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也是有期限限制的,即直接起诉的,期限为3个月。题中,对该行政处理决定的诉讼仍在期限之内,刘某应当可以起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W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某一盗窃案件的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甲、被害人乙先后提出回避请求,对于哪一请求,有关机关应不予支持?()
下列所述的各项诉讼权利中,所有的当事人都享有的权利有:()
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剩余刑期2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在本案中,
下列关于对精神病人李某进行强制医疗的程序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公安机关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做出了监视居住的决定,但后来却发现他在监视居住期间,多次威胁被害人,于是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那么,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在多长时间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调查,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销售下列商品的行为,哪些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甲为某村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之便将该村土地征用费中的50万元单独存人H银行办事处,定期2年。次日,甲伪造村委会证明,用该50万元定期存单作为质押,在H银行办事处办理个人质押贷款手续,质押贷款40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无法归还。对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地接连发生多起人室盗窃案,当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迅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过对受害人大量走访和多次的实地勘察,公安机关最后将目标锁定在本市无业青年纪某身上,发现纪某有重大的犯罪嫌疑。后经证人王某指认确定犯罪嫌疑人正是纪某,于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纪某
某伤害案,提取的血迹经DNA鉴定,系来自被害人身上的血。对于这一鉴定意见,侦查机关应当告知哪些诉讼参与人?()
随机试题
背景资料: 某大型防洪工程由政府投资兴建。项目法人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施工招标。招标代理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公告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方式扭保。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
腹部外伤后合并有出血性休克,其治疗应是
患者,女,35岁。长期便秘,近两个月来排便时及排便后剧烈疼痛,粪便表面带少量出血,考虑最可能是()。
失活干髓术干髓剂处方中不含有
水肿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自主决定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中,流传较广、影响较大,最终发展成学派的有()。
移动支付
Manufacturershavelearnedthatconsumersplaceahighvalue(150)convenienceanddisposability.Today,manyproducts—suchas
Tomeettheeverincreasingdemand________oil-refiningequipment,thecompanywillproducemoreofsuchequipment.
最新回复
(
0
)